简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我国一直存有争议,其核心的问题是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及由此引发的关于该制度存废的探讨。从附带民事诉讼“效率为主,兼顾公正”的程度价值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目前的法治环境来看,现行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是一种理性务实的选择,即应当仅限于具体的物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将来的必然损失,精神损失暂不宜包括进来。尽管这种有限度的民事权益保护与充分全面的民事救济存有差距,但对某些特殊类型的受害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简介:我国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上采用了结合式,但是该种方式导致了受案范围过于狭窄而且模糊混乱等问题。在改革行政诉讼受案确定方式的过程中,应当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实行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
简介:
简介:<正>最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湘编办[1997]66号文件,就事业单位登记的范围问题作出补充规定:一、在省内编辑出版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报纸、期刊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不论其机构编制为何种性质和隶属于哪个单位,均应按省政府71号令的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简介:处于社会双重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问题已成为影响政治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社会管理进行重新审视和研究,已经成为当今中国迫切的现实诉求。社会管理的内涵和范围是庞杂而丰富的,从中西方比较的视野对社会管理的概念内涵的辨析,有助于从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组织研究、社会利益关系研究、社会舆论研究四个主要层面展开中国社会管理研究。
简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简称慢阻肺,是一种以不可逆转性治疗为特征的气道阻塞性疾病,导致患者呼吸功能逐渐下降的慢性肺部疾病,以往较多诊断的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大多都是慢阻肺。一旦患病,慢阻肺患者及其家庭都面临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和医疗开销的多重打击。中国工程院院士、呼吸内科教授钟南山指出.
简介: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真正纳入法治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长期以来渎职犯罪损失结果要件的认定中存在范围不完整、标准不具体、计算和评价机制缺失、量刑标准不完备等问题。从规范刑法学角度看,渎职犯罪损失结果应包括渎职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在范围上损失结果包括无形结果与有形结果,间接损失属于有形结果范畴。此外,渎职行为引发的损失危险状态可在环境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等特定犯罪中成为损失结果内容,范围不宜扩大。
简介:<正>范围的广泛:它包括统一战线的所有面:领导力量(核心部分),依靠力量(主体部分),联合力量(团结对象)。换言之,凡是在统一战线大圈子内的一切阶级、政党、团体以及个人
简介:现行《行政诉讼法》经过2014年11月的一次大修改和2017年6月对第25条的修改,已经弥补了诸多制度上的缺陷。文章通过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与国外有关法律,比较新旧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并结合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和现状原因,论述受案范围的完善为我国行政诉讼范围的法治化提供有益参考。
简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所办理的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笔者认为,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其案件管辖范围,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范畴,而且还包括《刑
简介: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也是行政诉讼中一个特有的问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泛程度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此,有的学者认为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既不可能,也不必要,行政诉讼应实行受案范围的有限原则;也有的学者主张从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出发,一切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文试图从行政诉讼的价值基础,立法宗旨,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入手,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予以剖析,并提出笔者的一点粗浅的认识.
简介:反全球化与全球化一起将是21世纪长期并存的重要内容.本文总结当前世界范围内反全球化运动的原因、主体、活动状况与分布、影响及趋势等,对其基本特点加以概括,以便进一步了解反全球化运动,推进其健康发展.
简介:在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贿赂的范围与现行刑法的规定是不同的。刑事立法中贿赂犯罪中“贿赂”的范围的规定决定于国家的刑事政策。我国对职务犯罪的最主要的刑事政策是:“加大惩治,依法从重从严。”但是,现行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范围的规定却有失严密。修改现行刑法关于贿赂范围的规定,是我国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也是对我国职务犯罪刑事政策的贯彻。
简介:略论反腐败斗争同一定范围存在的阶级斗争的关系杨晋川腐败问题是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必须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同我国现阶段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的关系,从而正确认识和处...
简介:现就《关于2002年扩大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津劳局[2002]266号)文件下发后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集体企业申请试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范围1.试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集体企业;2.由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
简介:编辑同志:李某想成立一家公司,与孙某协商共同担任装修公司的股东。孙某同意后,李桌承诺:实际出资及经营均由他负责,孙某仅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简介:长期以来,由于管理权限的原因,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监督对象时,仅仅把地方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列为监督的对象,而没有把监督的“触角”伸向条管单位,因而形成了监督的“死角”,导致少数条管单位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为了消灭这一监督“死角”,使其工作既对条管的上级负责,又对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负责,为地方经济发展尽好职、服好务。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在对条管单位开展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简介: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职工大学在省、市总工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利用本校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曾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办学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系统示范性职工高校。2009年4月,再次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全国工会系统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探讨
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及改革
浅论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省编办就事业单位登记范围作出补充规定
比较视野中的中国社会管理研究:内涵与范围
将慢阻肺纳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
关于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
渎职犯罪中损失结果的现实问题与应然范围
新时期统一战线范围、对象的广泛性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治完善——以新《行诉解释》为视角
刍议国家安全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有关立法问题
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当前世界范围内反全球化运动的基本特征
论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使用范围
论现行刑法对《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贿赂范围规定的接轨
略论反腐败斗争同一定范围存在的阶级斗争的关系
关于对《关于扩大实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企业范围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名义股东是否应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拓宽监督范围 消灭监督“死角”——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对条管单位工作监督纪实
完善设施 拓展范围 扩大成果 努力打造全国工会系统一流农民工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