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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信用恶意透支行为和其他三种信用诈骗行为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以及责任转化等方面的差异,得出恶意透支应当独立定罪的结论,并做出立法设计,同时就恶意透支罪相应的主体范围、非法占有目的和银行催收问题提供了司法操作建议.

  • 标签: 信用卡恶意透支 定罪 恶意透支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目的 犯罪客体
  • 简介:本文论述了韩国、新加坡信用的监督管理体制、非金融机构从事信用的收单业务、扶持信用产业和防范信用风险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并封中国银行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 标签: 韩国 新加坡 信用卡 法律制度
  • 简介:李某于2006年5月8日向某市建设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并分别于2006年8月1日、8月5日、8月8日、8月15日四次从建设银行ATM机上透支6000元。2006年8月20日,李某经建设银行授权,又透支3万元,建设银行同意李某可以透支1个月。李某透支后,未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于2007年2月6日、3月9日、5月11日、9月10日四次向李某发出《追讨透支贷款通知书》,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建设银行 ATM机 还本付息 透支贷款
  • 简介:近年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为主线,继续抓好基层院班子和市院中层干部的能培训,

  • 标签: 队伍建设 干警 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 公平正义 工作能力
  • 简介:我国持卡人和发卡人之间的信用领用合同中,多有"凡使用密码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的格式条款。由于用语的不准确,该条款至少有两种解释可能:一是解释为拟制,即将第三人的无权使用等同于持卡人本人的使用;二是解释为推定,意在将所有的密码交易都推定是持卡人本人所为。第一种解释改变了制定法设定的风险分配,加重了持卡人的主要义务,排除了发卡人的责任,违反了强行性规定对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此种拟制效力亦不能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第二种解释改变了制定法中默示的证明责任分配,转而由持卡人承担系争交易是由第三人执行的证明。此种推定效力在实践中原则上得到了法院的承认。

  • 标签: 视为本人 拟制 信用卡领用合同 格式条款
  • 简介: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的主体认定并不是单一的。如果"办人"自己办恶意透支,则"办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人"办理信用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办人"与使用人为本罪的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人"办理信用后,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合谋的目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危害后果,则"办人"承担民事责任,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主体
  • 简介:信用诈骗罪逐渐成为高发的金融犯罪。建议根据登记持卡人和实际持卡人不一致的具体情况,确定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罪主体,谨慎推定持卡的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统一对催收要件行为认定和时间计算的认识,完善对恶意透支信用诈骗罪的法律规制。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主体认定 催收要件
  • 简介:一卡在手,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对象的信息即可一览无余,这是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的干警创新预防形式,拓宽预防领域的又一举措。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对象的职业性质、社会活动、经济生活等基本情况,从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对策,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各单位,对其职责、任务、经费管理、人事管理、

  • 标签: 职务犯罪预防 信息卡 河南省 登记制度 人民检察院 犯罪预防对策
  • 简介:提高“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既符合立法精神,又适应司法实际的需要。“明知”产生的时间点是行为人使用信用透支前,“还款能力”的认定是一个客观标准,应适当提高“大量”的数额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均是缺一不可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同时实施“恶意透支型”和传统型信用诈骗行为时,应以一定倍数折算后相加计算并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标准。

  • 标签: 恶意透支 入罪门槛 明知 数额确定
  • 简介: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件,行为人拾得信用以及获得密码后,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大量的现金。对于这种行为的定性,理论界分歧较大。本文首先探讨了自动取款机能否成为诈骗对象,其次阐述了冒用他人信用的含义,以及分析了拾得信用是否等于占有资金的问题,从而论证该行为应成立信用诈骗罪。

  • 标签: 诈骗对象 冒用他人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 简介:在EBVS.Mr.Zuccarini案中,原告ElectronicsBoutiqueHoldingscorp.(简称EB)是一家游戏和计算机软件的专业零售商,拥有超过600家零售店,并通过Internet出售商品。EB注册了几个服务商标,包括“EB”和“ElectronicsBoutique”,同时正在申请注册另外几个服务商标,

  • 标签: EB控股公司 约翰·苏卡内尼 域名纠纷 案例 永久禁令 商标
  • 简介:行为人在信用交易规则内通过POS机来刷卡套现,对提供POS机的商户可以非法经营罪认定,而持卡人则可能构成信用诈骗罪。与之不同的是,如果行为人利用银行系统漏洞,在信用交易规则之外进行空套现,由于银行对所套取的资金并未行使处分权,应当以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 标签: POS机 系统漏洞 套现 银行 利用 信用卡诈骗罪
  • 简介:信用透支中容易诱发的银行工作人员犯罪李文杰第一,银行信用部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有一张信用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的便利条件,用自己的信用进行大额透支,供自己或亲友进行盈利活动。一旦经营亏损,透支款无法归还时,极易导致部工作人员走上贪污等经济犯...

  • 标签: 信用卡透支 银行工作人员 信用卡消费 银行信用卡 大业务量 经济犯罪
  • 简介:目的建立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气相色谱-质谱(GC-MS)结合高分辨质谱技术联合鉴定未知样品的方法。方法未知样品采用红外专用取样器直接检测:甲醇溶解后采用GC-MS和组合型高分辨质谱检测,以MDMA为内标物。结果未知样品获得的红外光谱特征吸收峰为1679(C=0键),1603,1502,1453,1423,1259,1121,1090,1035,930,887,838,768,742和717cm^-1,质谱特征碎片峰(m/z)为58.1,91.0,120.9,149.0和207.0,测得的精确质量数[M+H]*为208.0966。经信息分析未知样品鉴定为3,4-亚甲二氧基甲西酮.该物质属于新型化学合成西酮类精神活性物质,已经列入部分欧盟国家的管制药物目录。结论本方法可用于3,4-亚甲二氧基甲西酮的鉴定。

  • 标签: 3 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 合成卡西酮 FTIR GC-MS 高分辨质谱
  • 简介:“大爷,这是我的红,您在生产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按它上面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一定竭尽所能给予您需要的帮助”,检察长麦雁握着困难户莫大爷的手,殷切的叮嘱道。这是2013年年5月环江检察院开展“红进百企千村万户”时留下的一个动人的镜头。

  • 标签: 深入基层 环江县 接地 民心 生产生活 困难户
  • 简介:<正>目次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以下简称恶意透支型诈骗罪)是信用诈骗罪的犯罪形式之一。根据刑法第195条的规定,所谓信用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冒用他人的信用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公私财物 信用卡市场 善意透支 伪造金融票证罪
  • 简介: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了有关信用犯罪的立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从而为打击涉信用犯罪提供了充分的刑法依据.本文主要就立法解释及修正案中所规定有关信用犯罪的相关内容:如"信用"的含义、"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骗领的信用"行为的认定以及"妨害信用管理的"行为的界定等内容进行探讨.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刑法修正案 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 信用卡管理
  • 简介:恶意透支是信用诈骗罪的四种行为方式之一,而且《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着重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由此可见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较其他几种类型更具复杂性。在此笔者就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罪客观方面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希望对实践中准确认定此类犯罪有所裨益。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客观方面 问题探究 行为方式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