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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专利权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专利权共享所有权。它应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形成。一般来说,可能产生的专利权共有情况有以下几种:1.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没有协议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或持有”。这条规定意味着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产生的权利,除非有相反的协定,应由完成单位共有。那么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合作完成的发明是否也可以形成专利权共有呢?专利法没有有关条文,但是后来颁布的《技术合同法》填补了这个空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外约定外,

  • 标签: 专利权人 专利法 发明创造 共有人 技术合同法 所有权
  • 简介:一、专利权共有的产生专利权共有指一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由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或者单位与个人共同持有或所有。专利权共有既可以依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也可依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特定关系(如合同、委托、继承、赠与、转让)而产生。大体说来,专利权共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都是专利权人;(二)两个以上的单位合作研究。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共有专利权;(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同时提出专利申请,经协商后共同申请专利,并成为专利权的共有人;(四)一方委托另一方研究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约定专利权共有;(五)一个专利权人死亡后,由

  • 标签: 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 共有人 若干问题 灰色区域 技术合同法
  • 简介:物权法中的共有是指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共有,仅为狭义的共有。广义的共有尚包括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共有和准共有。将共有作狭义和广义区分,才能更好地衔接《物权法》与《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中有关共有规定的关系。共有类型投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而共有物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而被处分时,其他共有人有转让自己所持份额的权利。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应视具体情形来确定其权利性质是请求权还是形成权。

  • 标签: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份额 共同关系 形成权
  • 简介: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所采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模式最有利于维护合作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适用,在合作作者违法单独行使权利的对外效力、“不能协商一致”的内涵是否可作目的性扩张、如何具体化不确定概念“正当理由”、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界定、除外的是否仅限于“转让”等方面存在疑义,文章对其从法律解释学上进行了分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17条规定了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其关于合作作者在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受侵害时得单独行使诉权的规定值得肯定应予保留,而其关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行使规范的规定,则应吸收前述法律解释成果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应规定该规范可类推适用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共有著作权的行使。

  • 标签: 合作作品 共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
  • 简介: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处分,不仅事关夫妻双方的利益,而且往往波及第三人,尤其是在夫或妻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律中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未作明确规定,因而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与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家事代理、表见代理发生冲突,如何平衡、协调,在理论上进行剖析、明确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夫妻共有财产 处分权 家事代理 善意第三人
  • 简介:共有权问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因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较多,这主要是由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而起。因此,论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问题,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内容,为共有权问题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有一定帮助。

  • 标签: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 共有部分 共有所有权
  • 简介:<正>本文仅就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司法实践对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提出的疑问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规定是我们确定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关系的一条基本法律依据。婚姻法颁布十几年来,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一规定解决了大量的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但是,在处理下列几类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中,却经常发生情与理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 标签: 夫妻共有财产 国婚 婚姻关系 婚姻法 存续期间 法定义务
  • 简介: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纠纷越来越多。业主委员会难行职权、怠行职权、滥行职权现象普遍,症结在于民事法律责任缺失。本文认为,将业主委员会定位于非法人组织,是确立业主委员会法律责任的基础。应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民事法律责任,按照非法人组织的运行规则构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体系,建立激励机制以实现责、权平衡,建立监督机制以有效追究法律责任。

  • 标签: 业主委员会 非法人组织 法律责任 完善
  • 简介:我国现行调整保障房领域的法律仅关注产权型保障房的分配,而忽视其退出机制,此种立法现状导致的“结构性缺失”是制约产权型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鉴此,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产权型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的价值属性之保障。通过分析有限产权理论和共有产权理论下不同的退出模式,可以看出共有产权理论对于解决当前产权型保障房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应予以肯定并逐步完善。

  • 标签: 产权型保障房 退出 有限产权 |
  • 简介:在中国传统社会,基于宗族乡谊等各种联系纽带,凝聚了数额不菲的共有财产,承载着不同群体内部互助合作的特定目的和使命。近代社会发展转型,改变了传统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那些族产、社产、会产等共有财产因疏于管理和丧失公益使命,普遍受到社会民众的诟病,面临地方政府提拔公用的命运,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利益抗争和诉讼博弈。

  • 标签: 共有财产 民国时期 诉讼 景德镇 中国传统社会 侵占
  • 简介:由于立法缺失,当夫妻一方为名义债务人时,各地法院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强制执行程序极不规范统一,利害关系人缺乏实体争议的诉讼救济。本文对执行现状及待解决问题进行梳理后,比较借鉴域外相关执行制度,提出应植根我国“夫妻一体”的传统婚姻观念和婚内财产共同共有、共同管理为主的现实情况,赋予执行机构认定债务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权限,明确其认定的启动方式、审查标准与程序,规范认定结果的处理及后续执行.建立多维执行异议之诉充分保障当事人实体争议的救济。

  • 标签: 名义债务人 共有财产 强制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 权利救济
  • 简介:在这充满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位年青的企业主帅靠着丰富的专业学识和惊人的胆识,不仅使自己的企业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还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他靠着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和对社会真情奉献的行为,使自己的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步入了强企的行例,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尊敬。

  • 标签: 企业主 输变电工程 董事长 公司 有限 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