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已经公布了,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本刊编辑部于三月十三日邀请上海市法学界部分学者、专家、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司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就这个法典举行讨论会.会上,大家各抒己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畅谈了学习法典的体会.因病未能出席的同志,抱病写了书面发言,派人赶送会场.这些同志的发言,从不同的角度,阐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本刊特开辟这个专栏予以发表.
简介:人民法院适用申请再审管辖新规定,应当在保障当事入选择权的前提下,对于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程序进行上诉化改造,建立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由原审法院受理或由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报送案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新机制。因民事诉讼法将有权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法定两类第三人,有必要保留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并根据新的立法规定对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进行完善。再审裁判的范围关系到当事人应当通过申请再审还是申请检察监督寻求救济,应当尽快研究明确。同时,关于裁定再审的标准、再审法院的选择和再审不中止执行的问题,也应明确其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