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个忠实的读者,我首先要对宋木文同志出版新著《亲历出版三十年》表示祝贺。同时来谈点学习这部著作的初步体会。
简介: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副主委言恭达提出“关于加强出版书号管理的建议”和“关于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的建议”两个提案。言恭达认为,目前,在网络版权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法律滞后,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
简介:1996年12月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简称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简称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主要是为了应对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对于版权制度和邻接权制度的挑战而缔结的。两个条约澄清了一些已有的保护规则,同时也设立了一些新的保护规则。
简介:作为一个有着40余年编龄的老出版工作者,编书、写书已逾20年,深知创作之艰辛,更深知作品被侵权是犹如被剜心般的超级伤害!多年以来,我虽遭受不少侵权伤害,大多是抱着“侵就侵吧”的态度,甚至抱着自己最好不知道被侵权的可笑希望,以集中精力干自己想干的事,写自己想写的书。
简介:鉴于互联网侵权无国界和执法难两大特征,针对互联网侵权的打击难度,远高于传统行业互联网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在笔者看来,互联网时代的专利保护有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互联网是跨国界的,因为每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都是不一样的,跨国界会带来侵权认定上的问题,也可能莫名其妙的就触犯一个国家的法律。
简介:在于广州召开的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暨版权协会秘书长会议上,与会同志讨论了本属协会今后两年的工作思路。大家认为,中国经济、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版权涉及的领域非常宽阔,协会在其中处于一种什么位置,如何发挥作用,是应当深入探讨的问题。
简介:2011年之后,中国食品企业除了大小并购之外,还将面临企业与上游产业之间的重组问题,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食品企业在微利环境下,如果无法完成蜕变,那么只有选择并购,否则经营的苦楚将继续困扰每一个企业家
简介:仅仅翻看蔡定剑新著《黑白方圆》一书的目录,就有一股清新之风扑面而来,所收文章都是与我们平民日常生活很贴近的,如《发展经济不能无视生命》,《谈司法中的理性与人道》,《传媒与司法》,《国债的忧虑》和《政府不应该维护垄断》等。《黑白方圆》是一本法学家的随笔集,是重量级选手的长剑巧击。
简介:众所周知,法国是电影的发祥地,而好莱坞则是当今世界电影的中心。中央电视台的电影频道“银色经典”当中所播映的影片,反映了法美这两个电影大国的状况——基本上是以这两个国家的影片唱主角。根据现在的资料统计,美国生产的电影占全球的6%,但却占据了全球电影业市
简介:同往届人大会议一样.3月16日隆重落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并没有什么异乎寻常。但是.由于两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高票通过.将使这届会议成为中国宪政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简介:股市越是繁荣的地方,贪婪也就越多。民事诉论和刑事诉讼有助于清理股灾之后的残局,也可以使人们暂时清醒、清醒,但终究阻挡不住股市的人欲模流
简介:宋木文同志新著的《亲历出版三十年》一书的版权篇(以下简称“版权篇”),用类似回忆录的形式和朴素的语言,以自己亲身的经历,详尽地记述了版权在我国的缘起和我国版权制度建立的历程,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分析有据,观点深刻,是我们研究、考察版权问题和我国版权制度不可不读的一部珍贵书稿。透过这些文字还可以看出,木文同志已近古稀之年,仍在笔耕不辍,孜孜以求,这对我们来说,这不能不是一种无形的激励和鞭策!
简介:英国法学家梅因从法律形式角度,把法律发展的进程划分为“地美士第时代”、“习惯法时代”和“法典时代”;日本法学巨擘穗积沉重认为,法律的进化是一个从无形法向成形法发展的过程宅我国学者梁慧星教授指出,“依照法律发展史,民法的发展轨迹,是由习惯法进到成文法,再进到法典法。”,由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观之,以法国的《识产权法典》编纂为肇始,
简介:由中国版权协会和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共同主办的“第三次海峡两岸版权保护研讨会”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副会长、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会长廖治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等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简介: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一个黑暗的时代开始的,在发展初期,政府对证券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不干预政策,市场的自发势力导致投机盛行,欺诈丛生、充满了各种花样的内幕交易与大户操纵。这一切导致了1929年的股市大崩溃,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
简介:<正>2003年上半年,南钢股份和成商股份的协议收购引发了两起强制要约收购。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尽管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强制要约制度,但尚未出现大宗股份转让引发的强制要约收购。因此,这两起事件对评价我国强制要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这两起事件,并结合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具体情况,探讨这样几个问题:我国是否需要强制要约制度?强制要约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权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否产生积极的影响?
简介:施米托夫曾言:"在国际贸易法中,没有哪一个分支中的法学理论与商业现实之间的区别象代理这样大。"~①理论与现实的偏差,我们只能归咎于理论自身。鉴于代理在现代社会中对活动开展、交易进行、商业流转的巨大促进作用,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对代理理论有正确、全面的把握,对代理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介:无形资产具有资本性。我国无形资产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糙到逐步细化的过程。但是,我国关于无形资产作为出资物的现行法规定有许多缺陷:公司法只规定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的适格物,而对商誉等具有广泛意义的无形资产未予认可;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程序的立法存在较大的缺陷;在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责任方面,现行法律规定存在轻民事责任,重刑事、行政责任的倾向。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无形资产凸显其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有必要针对上述缺陷,运用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和理论,提出完善我国无形资产出资立法的思路和途径。
喜读《亲历出版三十年》
新闻链接“两会”提案选登
面对两个条约的选择
两起“离奇侵权案”的诉说
互联网时代专利保护的两大特征
中国版权协会今后两年的工作思路
并购或苦撑:食品企业两难的选择
真正法学家的惟一标准是什么?——读《黑白方圆》
美法两国电影业的兴衰与著作权
“两法”能改变什么——我们享有什么样的物权
撼山易,撼董事长难——谈安然两位老大受审
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版权保护——读宋木文同志《亲历出版三十年》版权篇有感
研讨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开拓之作——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有感
“第三次海峡两岸版叔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
《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是--美国证券市场的两尊“守护神”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我国资本运作的一个法律障碍——从两起上市公司收购案谈起
我国私法代理制度立法“统一”之探讨——基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差异及我国现实需要的分析
我国无形资产出资立法的反思与完善——基于两起无形资产出资案的法律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