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正式颁行第一部《会计法》是1914年10月。1912年,北洋政府财政部初拟出《会计法草案》,共8章36条。1914年3月,财政部颁布了《会计条例》,共9章37条,同年10月2日,经参议院议决改称为《会计法》,并正式颁行。·1935年8月14日,当时的国民政府在废止以前《会计法》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二个《会计法》,共11章127条,规定从1936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会计法》在全国一直沿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台湾省仍然使用这一《会计法》。·新中国于1985年1月21日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1985年5月1日起施行,共6章31条。它是会计法规制
简介:<正>1989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时隔五年,将干1995年1月1日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五年期间,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一)《审计法》颁布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1)1992年10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江泽民同志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并在《决议》中明确:“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同时,在江泽民同志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健全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