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可能会产生负面的经济后果,备受监管当局、投资者和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利用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研究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是否会加剧上市公司股价崩盘风险,并考察分析师关注对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1)董监高减持程度与股价崩盘风险显著正相关,在控制可能的内生性问题后,结论仍然稳健;(2)分析师关注越多,董监高减持程度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正向影响越弱化。结果表明,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会加剧股价崩盘风险,分析师关注可以减弱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本文对于全面认识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的经济后果,以及有效应对股价崩盘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简介:以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专利申请量作为衡量企业创新的指标,检验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高管的政府任职经历是否会影响薪酬差距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内部薪酬差距相对合理的企业显著开展了更多的创新活动,说明合理的薪酬差距对企业创新具有促进作用,但薪酬差距的创新促进效应在管理者有政府任职经历的国有企业中显著更小。同时,管理层权力不会弱化薪酬差距对国有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这表明薪酬差距对国有企业管理者具有重要的激励效应,但有政府任职经历的管理者面临的潜在行政级别晋升激励减弱了薪酬差距的激励作用,从而为国企高管薪酬契约的分类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实证证据。
简介:选取中国各省市2007—2010年面板数据对工业企业异质性特征与地区碳排放强度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工业企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对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从业人员规模对碳排放强度具有正向作用,而企业效益与碳排放强度关系不显著。进一步研究后发现,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通过降低能源排放强度、产生减排效果来降低碳排放强度;单位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减少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排放强度,通过节能与减排双重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工业企业效益提高了单位资产期望经济产出,没有很好地抑制非期望碳排放产出,无法降低碳排放强度。
简介:中国证监会自2002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引入薪酬委员会制度。那么,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是否带来了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优化?本文对薪酬委员会的建立及其独立性与高管薪酬契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我们的研究发现,薪酬委员会的建立及其独立性的提升都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和薪酬一业绩敏感度。进一步的分组检验表明,薪酬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独立性对于薪酬水平和薪酬.业绩敏感度的提升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支持了“最优契约论”的观点。与此同时,根据管理层权力大小划分后,在管理层权力较高的企业,薪酬委员会的设立在提高高管薪酬的同时不能相应的提高薪酬一业绩敏感度,其独立性也无法显著影响薪酬契约的制定,这些结果支持了“管理层权力论”的论点。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薪酬委员会制度在特定的情况下优化了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增加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契约的有效性。
简介:本文以2002—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我国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对研发投资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检验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内生性。研究发现,高管股权激励存在内生性,在控制了内生性之后,股改前股权激励与研发投资之间存在倒U形曲线关系;股改后股权激励对研发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本文结果表明应该将研发投资作为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条件之一;此外,合理的安排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股权配置比例是保证企业有效进行研发投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必要手段。本文的结论深化了我们对股权激励内生性的理解,并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和企业自主创新战略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证证据。
简介:通过总经理薪酬一业绩之间的敏感性来考察薪酬委员会特征(独立性、规模以及成员平均报酬)对于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薪酬委员会特征确实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契约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在国有和民营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差异。对于国有公司而言,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尤其当薪酬委员会成员全部为独立董事时,以及薪酬委员会规模越大,总经理薪酬~业绩之间的敏感性越强;对于民营公司而言,当总经理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或者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越低,以及薪酬委员会规模越大,总经理薪酬一业绩之间的敏感性越强;薪酬委员会成员的平均报酬对于这两类公司总经理薪酬一业绩之间的敏感性都没有影响。
简介:基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过高受到广泛质疑和央企高管薪酬受到管制的背景,研究行业垄断、薪酬管制对上市公司高管货币性薪酬的影响。结果表明,行业垄断依然会显著提高公司高管的货币性薪酬,现行的薪酬管制政策能够起到显著的约束作用,其效果也明显好于一般公司治理因素。公司绩效可以显著提高高管的货币性薪酬,这与以往国内的部分研究结果相反。监事会规模可以显著约束高管的货币性薪酬,但高管持股比例、独董比例却没有起到显著的约束作用。因此,应当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完善薪酬管制,加强信息披露;改革高管薪酬制度,实施股权激励;改进公司治理,明确职责和权限,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
简介:基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非财务信息,考察内部控制缺陷及其修复对年报中非财务性的风险提示信息的影响及高管持股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年报中的风险提示信息随内部控制缺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高管持股的加入增强了内部控制对风险提示信息可靠性的管控程度,初步显示了高管持股的信息与制度治理效应。进一步研究还发现:风险提示信息年度增量与内部控制缺陷增量显著正相关,与高管持股增量显著负相关,经内生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仍然成立;内部控制运行的好坏能够通过年报中的非财务信息中得到反映,良好的内部控制抑制了企业的信息风险;高管持股作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使其在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更好地被实现,上市公司不仅要关注内部控制对年报中的非财务信息产生的影响,而且要重视高管持股在内部控制信息风险管制方面发挥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