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粮食购销市场化,只有在粮食供求形势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才能实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粮食紧缺的时候,浙江也与全国一样,根本无法去想像粮食购销市场化。为了解决温饱,长期实行“以粮为纲”和统购统销的办法。但粮食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也制约着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使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由原来的严重短缺变成供求平衡、丰年有余。1992年,我国绝大部分省份放开了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渠道,浙江也参列其中。但由于当时过高地估计了粮食形势,对粮食生产基础的牢固程度和粮食需求的潜在能量掌握不够,特别是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储备粮还没有形成较大规模和粮食调控能力还不强的形势下,作出了上述决定,使粮食供求关系很快发生了逆向变化。从1995年开始,全国各地都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打好粮食翻身仗”的活动。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花巨资,加紧建设储备粮库,发挥粮食的“蓄水池”作用。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之1992年也有了很大的加强。在这样的形势下,浙江提出粮食购销市场化,应当说条件是具备的,也是较为可行的。它的条件就是凭借全国粮食形势的稳定,凭借主产区省份有效的粮食供给。因为,作为粮食主销区,粮食的消费水平会因为养殖业的发展而增加。进一步扩大的粮食缺口,就只能依靠主产区省份来供给。因此,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它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粮食安全,即在全国粮食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粮食安全,粮食购销市场化就无从谈起。因此,粮食购销市场化必须以国家粮食安全为后盾,并由其保障。
简介:“粮食安全”是本世纪70年代中期由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其内容为:“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1993年4月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又提出新概念,其内涵为:“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所需要的基本食品”。其实质是三个目标:(1)确保足够的供应数量;(2)最大限度地稳定市场;(3)确保所有需要粮食的人们都能获得粮食,衡量粮食安全水平的标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及各国粮食经济界不尽相同,但一般都选用粮食外贸依存度、粮食储备、粮食产量的变差系数、低收入阶层的粮食保障等几项标准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