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九九五年七月八日通过)《核标准计量与质量》系核工业总公司创办的标准、计量、质量综合性技术刊物(季刊),公开发行,主管部门为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局,主办单位为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一、《核标准计量与质量》办刊宗旨围绕核工业的振兴与发展,积极宣传国家和核工业的标准、计量、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其在土产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更多的人认识技术基础工作在核工业中的重要性,从而推动核标准、计量、质量工作的开展,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刊物要面向基层,办成具有核工业特色的刊物,使之成为核标准、计量、质量工作者交流学术思想,工作经验及进行业务学习的园地。二、《核标准计量与质量》读者对象
简介:国防科工委批准颁发的GJB/Z16—91《军工产品质量管理要求与评定导则》中明确规定:“在研制、生产订购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质量保证要求。”同时在GB/T19000—IS0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中要求,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合同评审和协调评审活动的程序,使供方具有实现合同要求的能力。上述标准均要求供、需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明确质量保证要求,并纳入合同管理。凡纳入合同管理的质保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同时,通过合同评审,可以确保准确地理解需方的质量保证要求,通过供需双方的联系交换意见,使一些含糊不清的质量保证条款得到澄清。这对今后全面履行合同,减少产品交付时的扯皮或质量争端,
简介:1引言核电厂的固有质量是设计过程中设计出来的,是在核电厂建造过程中实观并在电厂运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保证核电厂设计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就保证了核电厂的质量。因此,核电厂设计的质量保证至关重要。然而,一方面设计过程不产生看得见,摸得着的“物项”。设计的质量不能定量地被测定,也不会直观地显现出来。对设计质量,往往只能提出一些定性的软指标要求。另一方面,我国的核安全法规HAF0400《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HAF0406《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对设计过程捉出的质量保证要求也是比较笼统和原则性的。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很可能会导致人们对设计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不象对核电厂建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那样重视。事实上,目前国内也确实存在着这种“重硬轻软”的倾向,笔者认为,要保证核电厂的质量,必须首先抓住核电厂设计的质量。在核电厂建设的初期,即设计阶段,应该特别重视设计质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