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以128名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2(心理控制源:外控型、内控型)×2(自我道德感:内疚感、羞耻感)两因素被试问实验设计,考察了外控和内控大学生在内疚感和羞耻感两种不同的自我道德情感下反事实思维内容的差异。结果表明:(1)心理控制源对大学生反事实思维不同内容的诱发具有重要的影响:外控者更倾向于产生行为和情境导向的反事实思维,而内控者更倾向于产生自我导向的反事实思维。内疚感和羞耻感对大学生反事实思维内容的产生没有直接的影响;(2)反事实思维内容的产生受到了心理控制源与内疚感和羞耻感两种自我道德情感的交互影响:外控者在羞耻感的启动条件下比在内疚感的启动条件下表现出了更多的行为和情境导向的反事实思维,而内控者在内疚感的启动条件下比在羞耻感的条件下表现出了更多的自我导向的反事实思维。研究结果有助于解释以中西方不同被试而得出的内疚感和羞耻感与反事实思维关系的矛盾结论。
简介:一、基本事实、公理化思想与公理的含义1.基本事实的含义辞海对“基本”的解释是:根本,根本的;对“事实”的解释是:事情的真实情况.由此推之,基本事实是指基本的事实,或者说是指根本的事实.显然,基本事实具有可感知性、真实性、基础性等特点.基本事实的可感知性是指借助于人的眼、耳、手等感觉器官可以感知这个基本事实;基本事实的真实性表示可以验证或证明;基本事实的基础性是指能反映数学某个子系统最基本的规律或特点.数学基本事实是数学研究中获得的相对独立的程式化的思考模式.把数学基本事实直接看成“思考模式”未必会被学界普遍接受.研究者认为,数学基本事实是指能反映数学某个子系统最基本的规律或特点的事实,数学基本事实需得到数学界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