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增值税制仍沿用了以前在产制环节部分产品中课征的“生产型”增值税,目的是保证财政收入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权宜之计。第一,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进入成本。因此,进项税额抵扣不彻底,重复征税问题依然存在,不利于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第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分开,使计算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成本,另外,“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出口退税难以充分实现,出口货物价格中含有某些税收成分,削弱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内货物与进口的同类货物在税基上也存在着差异,无法展开公平竞争。
简介:为了配合新增值税制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199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增值税有关业务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近几年来,由于增值税政策的木断完善,增值税业务的帐务处理规定有的却未相应出台,故在实际工作中又形成了新的矛盾。为此,笔者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业务问题,谈谈增值税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问题,供同行商榷。一、关于工业企业采购材料未入库的帐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咆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简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7月起,国家实行了新的财务会计制度;10月起,实行了新的统计报表制度;1994年1月起,又实行了新的税法.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都离不开对新税法的贯彻执行.因此,在会计、统计教学中,学习新税法,充实教学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对原有税制的改革,采取调整、合并或撤消某些税种的方法,同时适当调整税率(税额).税种从原来的37个减到25个.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流转税的改革;2.企业所得税的改革;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4.其他税种的改革.现从与目前教学的密切程度角度出发,就税制的改革内容,将有关几个税种作一个
简介: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4]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标)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的具体范围应如何掌握?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包括非专业运输单位承接货
简介:一个完善的增值税制应该符合三个原则:中性原则;便于管理和征收的原则;生产收入效应和弹性原则。这些原则在税制建设中体现为(1)征收范围的广泛性;(2)税率尽量简化;(3)减免税及零税率的使用范围控制。这些原则在增值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就是说,一个新税制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1994年以来,随着新税制的运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实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加了财政收入,加强了经济的自动稳定性,抑制了过旺的投资趋势,控制了投资规模,符合生产收入效应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着与现代经济增长不协调的方面,比如购进的固定资产所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