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鉴于船舶价值大,跨国运输等特殊属性,无论是海商实务中还是《海商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的法律规定中,都确定了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但是对于登记对抗下不可对抗第三人的范围,到底是《海商法》中规定的广义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善意第三人更为合理,还是应该再将第三人的范围在善意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的限缩尚有争议。需要明确第三人范围使得船舶物权的物权变动制度更加的合理、完善。本文首先立足于这两部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船舶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进行释义,再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中的第三人范围进行分析界定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简介:【摘要】随着《民法典》的颁布,物权编对抵押权制度做出了大幅度修订,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抵押权制度的各项规定;而《海商法》中关于船舶抵押权的规定则仍是二十多年前的内容。通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船舶抵押权制度和抵押权制度进行对比,从民法体系和《海商法》两个角度出发,围绕船舶抵押权的登记制度、抵押财产转让规则及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规则,探讨两者可能存在的冲突和相应的化解方案,以推动私法领域抵押权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静脉留置针在临床输液中的应用效果。方法我科于2010年05月-2011年05月,对静脉留置针进行了685人次的临床实验,通过及时的健康宣教、严格的无菌技术操作、加强留置期间的观察及并发症的护理。结果在685例使用留置针的患者中,一次性成功穿刺672次,成功率为98%。发生渗漏49例,套管阻塞10例,静脉炎一级42例,静脉炎二级1例。685例患者中没有发生血栓、无导管折断现象及空气栓塞等严重并发症发生。结论静脉留置针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和独特的弹性功能,穿刺方法及封管方法简单易掌握,损伤小,并发症少,使用范围广,减轻病人痛苦等优点,适合于任何类型的病人的治疗和抢救。有效提高了护理工作效率和病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