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介绍了勘测设计收费计算时常被忽略的调整系数问题,并分析了在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方案变更局部调整,方案调整已设计、未实施,投资分摊等问题后,勘察设计费应如何合理计取。
简介:目前输电线路工程勘察收费仍是按照7年前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规定中有些已与现在情况不符。工程勘察收费应考虑勘察资源投入量及其效果:第一,先进的测量手段如海拉瓦—洛斯达技术应用带来勘测资源的投入变化;第二,应考虑近年来电力网架大多建立起来,短线路工程越来越多,新建长线路越来越少等现实情况;第三,对勘察成品应是优质优价的计费原则,不应受目前规定的上下浮比例25%的限制。
简介:自2002年3月1日开始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以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简称“新标准”)到现在已两年有余,该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争议较大,二滩公司已在锦屏二级、两河口以及锦屏一级(招标和施工图阶段)采用该新标准来进行勘察设计费的测算,为了合理、客观和准确地确定勘察设计费,对新标准做了认真仔细的研习,提出对新标准的认识和相关意见供大家参考。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并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包括附加、收费,下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移民工程中勘察设计收费问题浅析
关于输电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应适度调整的建议
浅谈对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新标准的理解
国家6部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
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1999]1283号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