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是欧洲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条约,它的签订对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特别是其中有关欧洲单一货币以及欧洲中央银行建立的问题对于整个世界经济、政治与国际金融已经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赋予欧洲中央银行和各成员国中央银行非常高的独立性,脱胎于德国德意志联邦银行的欧洲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及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的选择上具有连贯性特点,秉承了德国中央银行和欧盟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大部分优点,避免产生大的变动。本文正是通过对欧洲中央银行形成及其货币政策选择方面的探讨,进一步阐述货币政策独立性和连贯性对于中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简介:本文评估在东盟存在发展差距情况下的缅甸经济现状,并预计其未来前景。进行这种评估是一件令人为难的事,因为难以获得高质量的资料。根据官方数据,缅甸自1999—2000年以来始终如一地宣布了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在那个时期,缅甸的经济增长率是世界最高的增长率之一,而且是该地区大多数其它国家增长率的两倍。然而,一些国际组织对这些国内生产总值两位数增长率却持有保留意见。更重要的是,这些增长率难以符合其它发展指标,缅甸也没有进行任何有效的结构性改革。而且,缅甸和其它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仍然像过去那样巨大。本文在结论部分指出了缅甸为取得持续发展所迫切需要进行的一些改革:发展金融部门和奠定“发展基础”。
简介:南海非传统安全威胁是南海地区人与社会经济、自然发展关系扭曲的结果。它与南海传统安全交织出现,给地区国家安全与海上航行安全带来了巨大冲击。但相比之下,南海非传统安全问题却并没有得到学界太多的关注。南海非传统安全威胁由来已久,20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且在九一一事件后主导南海地区安全形态。其后,南海非传统安全问题引起了地区国家的重视,虽在地区国家加强合作下有所好转,但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由于地区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间存在的不平衡问题及现有的民族、宗教矛盾,未得到实质性改善,未来南海非传统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南海地区国家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策略性互动还存在着一系列不足与问题,而这些不足和问题使地区国家在南海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互动与合作效果不彰。不仅如此,针对地区内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国需要和东盟国家找准方向,为解决南海非传统安全问题探索有效途径,进而实现共同维护南海稳定与和平的目标。
简介: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愈加综合与复杂,非传统安全研究需要进一步精细化。“多元性”非传统安全威胁针对那类与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混的威胁而提出,在缘由、意图、主体、手段、地缘等多方面显示了非传统与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的“多元性”特征。网络安全威胁是“多元性”非传统安全威胁中的重要议题,其呈现了主权难以界定、合法性难以判定、身份难以限定、过程难以追踪、应对难以依靠单一主体的非常规特征,网络安全维护需要新思维。一些国家奉行进攻型网络安全战略,导致了网络空间的威胁升级与安全困境,不利于全球网络安全维护。“优态共存”基于中国“和合”价值观而提出,主张认同建构与互惠共建,更好地适应了网络安全治理的跨界合作、“大安全”观与超越安全困境的能力要求,是较优的网络安全治理方略,可成为“多元性”非传统安全维护的一般路径。
简介:在藏传佛教与上座部佛教中,比丘尼的传戒体系早已中断。由于许多佛教女性主义运动者推动重建比丘尼僧团,从1996年起东南亚国家逐渐产生了自称比丘尼僧团的团体。不过,那些自称比丘尼的女修行者,在戒律、社会和法律上的认可还算是有一些问题。泰国虽然有了恢复比丘尼僧团运动,但不是全国的八戒白衣母(MeaChee)都出来支持这个提议,许多八戒白衣母愿意保留自己原来的身份,而不受比丘尼戒。复兴比丘尼传戒的意义与影响可能与两性平等没有很大的关系。本文将从社会与泰国文化上的两性概念探讨两性平等问题,探讨泰国文化母系社会本身是否有两性不平等问题存在,南传佛教界里没有比丘尼是否意味着存在两性不平等;比丘尼的复兴是否解决了泰国佛教女性出家的形象问题;泰国佛教女修行者在身份上、形式上和精神上的出家意识。所有这些都值得探讨。
简介:自“阿拉伯之春”以降,伊斯兰极端主义日益成为全球非传统安全研究领域的主要议题.以往的研究已经注意到极端宗教思想对“一失败,即溃散”的弥散型恐怖主义之影响,但对于弥散型恐怖主义生成根源、传播路径与扩散范围却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区分与探讨.基于对伊斯兰文明圈核心区域、半边缘区域和边缘区域在宗教地位、部族影响、民族国家认同与区域权力结构四种因素的区分,在伊斯兰文明核心区域容易形成向外围单向辐射的跨国弥散型恐怖主义;而在伊斯兰文明边缘区域容易接受来自文明核心区域的影响并成为伊斯兰极端主义扩张工具与动员手段.半边缘区域因地缘上的过渡性和宗教上的亚文明特征而介于两者之间.“一带一路”倡议途径广大的伊斯兰国家,为确保中国海外投资安全,在伊斯兰文明核心区和半边缘区域应该注重发展同当地部族关系,而在边缘区则需要强化政府间官方合作.
简介:边境地区作为国家领土比较特殊的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性和国家领土的不容侵犯。过去,位于国家交界处的边境地区敏感脆弱,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生存”的重任,传统边境始终发挥其屏蔽功能,传统的边境安全随之体现出“防范危险”和“共存安全”的主要特性。如今,由于全球化进程和国家的开放政策,相应地引发了实体边界弱化和“软边界”扩散等边境地区的新变化,同时,边境屏蔽效应相对减弱,中介效应凸显,使边境地区呈现安全与发展并举甚至以发展为主导的安全态势,边境安全的特征发生重大转变。边境地区安全问题的复杂化、安全的渗透性和联动性增强、安全中注入发展的因素以及安全的社会化建构等特征与“共生”理论中的多元性、内生性、交互性、共生性等特征相似,而且有相适应的研究议题,使边境安全问题可以从共生视角进行探讨。边境安全的变化使边境在实现“共存安全”的同时强调“共生安全与发展”,在关注当下安全的同时也注重安全的未来。文章以边境安全的特殊性为视角进行研究,提出“共生安全”的新理念,并在“共存安全”和“共生安全”特性的比较中,探索边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未来走向。
简介:中国如何在南海主张不受《海洋法公约》调整的历史性权利,同时又受《公约》尊重,这是一大难题。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本身存在两个缺陷:第一,试图以单一的历史性权利规则主张涵盖整个南海海域的权利,未能解决与《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冲突。第二,以《海洋法公约》之外的法源主张区别于《公约》的历史性权利,但海洋权利内容又是《公约》框架内的事项,由此又落入《公约》的调整范围。对历史性权利的法源、性质和内容的阐明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症结所在,只有对此作出有别于《公约》权利的主张,才能落入《公约》序言“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的条款中,以此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文试图对历史性权利做全面解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是区别于《公约》权利的体系,不受《公约》调整;其次,试图处理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利的并存关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受《公约》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