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实践中深化对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认识,理顺推进江苏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思路,十分必要。一、城市化的重要性。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是历史潮流。21世纪是城市大发展的世纪,它的前期是我国城市化加快发展和城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期。城市化将成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大动力,城市现代化是新世纪我国城市普遍追求的目标。结合江苏实际,研究推进江苏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对策,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意义。二、城市化内涵丰富。城市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包含:(1)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方式工业化,非农业经济比重上升;(2)国内人口由分散的农村向城市集中;城市人口增加,农村人口相对减少;城市人口在国家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提高;(3)城市空间形态变化,新城市产生,旧城市规模扩大,城市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城市布局趋向合理;(4)城市功能强化,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高;(5)城市生活方式日益普及,农村人口生活城市化。由于在统计时,以按户籍统计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城市化率,故容易只重视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这一数量指标,而忽视城市化的其它内涵和要求。
简介: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重大论断,并对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强调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简介:刑罚(criminalpunishment)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性的司法反应,刑罚威慑则是基于趋利避害的人之本性,以刑罚的严厉性来控制犯罪发生的无形力量。刑罚威慑具有双重功能,即针对已然犯罪的特殊威慑功能和针对未然犯罪的一般威慑功能。刑罚威慑在犯罪控制和维护稳定方面的确功不可没,但是缘于其先天的内在局限性及致罪原因的复杂性,刑罚威慑在犯罪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有其限度的,任何希冀通过加大刑罚量达到消灭犯罪或控制犯罪的努力都将事与愿违。刑罚威慑的目标应定位于将犯罪现象控制在社会所容忍的限度以内,而在司法实践中要达到这一目标还必须兼顾若干影响刑罚威慑效能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