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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共许可之所以从对抗产权化立法的政治运动,转型为实现互联网产业创新的制度工具,在于其能在保全著作人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发挥网络技术的传播效率优势,因此成为互联网产业和版权产业皆认同的制度选择。然而公共许可与产权化立法路径相对立的制度预设,使其一直被排除在著作立法规划之外,造成公共许可在产业环境下的救济途径缺乏和社会成本增加。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上回应公共许可,一方面界定公共许可协议的法律效力,减少违反公共许可协议的投机行为,另一方面移植管理组织制度,减少公共许可的社会成本。

  • 标签: 著作权许可 公共许可 开源软件 知识共享
  • 简介:具身人工智能可以主动收集信息、调整行为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并在没有人类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进行学习,通过"思想"与"身体"的协同,在"体验"中提升"创造"的能力.基于人工智能工具主义观,具身人工智能尽管具备了技术上的显著优势,仍然难以在著作法律体系中获得主体资格,但如果忽视具身人工智能所引发的创作形态变革,否定其内容生成行为的创作属性,将导致著作中创作标准的失序.对此,应当对权利主体与创造主体予以区分,以作品中心主义理论以及具身认知为正当性锚点,完善具身人工智能与人类的二元作者结构,建构委托关系下的具身人工智能开发者权利归属模式.Abstract: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 actively gather information and adjust behavior to adapt to complex and dynamic environments,autonomously learning without direct human intervention.Through the synergy of"mind"and"body",it enhances its creative abilities through"experien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I instrumentalism,although 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significant technical advantages,it struggles to achieve subject status within the copyright legal system.However,ignoring the transformative impact of 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 creative forms and denying the creative nature of its content generation activities will lead to the disarray of creation standards in copyright l...

  • 标签: 具身人工智能作品中心主义涌现二元作者委托关系
  • 简介:著作集体管理,是指著作人和与著作有关的权利人把自己享有而又难以行使和主张的著作和与著作有关的权利授权给依法成立的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著作制度。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竞争模式 垄断 著作权制度 权利人
  • 简介: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无须经过网页的跳转即可以将分散在各个视频网站上的内容聚合在某个APP之中,用户得以在某款产品中搜索到来自不同视频服务商的资源。但其在赢得市场的同时,因行为的不规范,也造成了各方利益失衡的局面。讨论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将链接定向至版权方网站的侵权责任问题,过去"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均不足以适应网络环境的巨大变化,应当适用"直接提供权利人作品"的法律标准,将视频聚合APP提供者的行为与传统的网络链接服务提供者相区分,定义为直接侵权行为,适用法律标准亦可缓解利益失衡的局面,促进权利人、链接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

  • 标签: 视频聚合APP 深层链接 直接侵权
  • 简介:目前我国立法上没有确立间接侵权的概念,而只有一些零星简单的规定。但关于著作间接侵权的案件却与日俱增,给审判实务带来操作上的困难。通过对现实案件的梳理,研究著作间接侵权主观过错要件的判断标准,探析网络环境下不同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的特殊认定规则。倚赖自由裁量的规范和司法调解的运用,才能真正平衡著作保护与促进网络等相关技术产业发展,实现司法权威与司法和谐的完美结合。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间接侵权 判断标准 利益平衡
  • 简介:本文从保护作者的人身、财产权和著作合同入手阐述了编辑如何遵守著作法。

  • 标签: 编辑 著作权 法律 合法权益
  • 简介: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临时复制的法律性质临时复制问题备受关注,然而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许多国家对于临时复制的立法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象,现行法律对该问题无法进行系统性的规制。立法上的缺陷也导致临时复制问题的纠纷无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统一的评判。因此,有必要对临时复制的性质予以讨论,借鉴他国的立法,适时地调整我国著作法保护体系,平衡创作者、传播者及社会大众间的利益平衡。

  • 标签: 临时复制 复制权 著作权
  • 简介:2001年11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宣布在未来十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4日,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

  • 标签: 涉外著作权 东盟 民事纠纷 中国 《著作权法》
  • 简介: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有效运作的基石,也是人们实现对信息进行有效利用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以图片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新的搜索功能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挑战着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由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列举大多都是封闭式的,而且又不存在一款像美国"合理使用"那样的一般性条款,因此,如何认定图片搜索引擎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成了最近十多年来各国著作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然而,对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及其可能引发的著作法问题,学界还存在着某些理解上的偏差。特别是,学界和司法界混淆了"三步检验法"和"合理使用"条款之间的区别。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首先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图片搜索引擎究竟会引发哪些著作法的问题。并结合判例研究和国外的理论,说明为什么"三步检验法"不是用来检验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工具。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

  • 标签: 图片搜索引擎 著作权法 限制性条款 合理使用
  • 简介:网络表情包作为移动互联网时期被普遍使用的沟通和表达工具,其一方面推动了表情包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因其小巧的作品形式、极低的创作门槛、极快的传播速度和极广的使用范围的特点,也加大了著作保护难度。使用非表情包作品,可能因无因管理和合理使用免责。使用表情包作品,收藏、修改和发送行为都可能侵犯著作。网络平台使用表情包,间接侵权承担过错责任,直接侵权承担严格责任。鉴于表情包侵权泛滥,应引入戏仿行为,认可默示许可,限制私人复制,对网络时代的合理使用再解释。随着表情包潜在商业价值的发掘,将有更多网络表情包范围外的侵权行为。鉴于表情包著作保护的困难,应加强创作者维权意识,网络平台维权责任和第三方监管力度。

  • 标签: 网络表情包 作品 著作权 合理使用
  • 简介:随着利用网络侵犯著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日益严重和增多,单纯的民事、行政保护手段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网络时代知识产权呼吁刑法的保护。本文首先对利用网络侵犯著作犯罪的涵义、法律特征进行了论述;其次对我国关于网络著作的刑事立法保护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我国现有立法体制下侵犯网络著作犯罪刑事保护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刑事立法完善的建议。

  • 标签: 网络著作权 著作权人 犯罪 立法完善
  • 简介:1990年9月7日,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法(以下称“大陆著作法”),而台湾的著作法已走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台湾的著作法几经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在1992年6月10日。大陆与台湾相隔四十余年,彼此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传统相去甚远,在著作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海峡两岸 著作财产权 法人作品 著作权客体 发表权
  • 简介:著作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作品的精神权利这一内容又是著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对作品的精神权利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本文首先从作品精神权利历史的角度出发,然后谈及发展中的不断变化,反映出作品精神权利价值的不同方面,特别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价值。最后论及作品精神权利的合理利用这一问题,通过对其使用方式的分析,寻找到正确合理的使用作品精神权利的方法。

  • 标签: 著作权 精神权利 研究
  • 简介:数智化时代的技术加持、智能手机APP的飞速发展,使得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持续迸发出勃勃活力.合理界定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并分析其引发的相关著作问题有利于促进文化传播和知识创新.虽然可以采用"差异化独创性标准"对重混创作进行保护,但重混创作毕竟要利用在先作品,因此必须要明确是否构成侵权或者合理使用,采用"转换性使用"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将其纳入合理使用兜底性条款开创了判断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构成合理使用的新路径.从保障公众参与文化的角度提出了用户"使用者",以积极性权利激发用户重混创作的活力;从保障著作人固有正当利益的角度建议设置"选择退出"的消极许可模式,从而更好地调和著作人与用户的关系,推动文化市场的扩展和文化价值的传播;从技术赋能的角度促使重混创作UGC平台服务者在事前阶段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以营造...Abstract:With the support of technology in the era of digital intelligence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mart phone APP,the user-generated-content created by remixing continues to burst into full vitality.Reasonably defining the user-generated content and analyzing the related copyright problems caused by it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cultural communication and knowledge innovation.Although can use"differentiation originality standard"to protect remix cre-ation,remix creation needs to use prior works,so the judgments of infringement and reasonable use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The converted use standard be included in the bottom term of reasonable use creates a new path to judge the remixed user-generat.

  • 标签: 重混创作UGC转换性使用使用者权选择退出模式平台义务
  • 简介:围绕通常的著作共有情形的权利行使,以往下级法院的立场并不统一。本案确立了如下两条先例性规范:(1)通常的著作共有中的作品利用纠纷,(类推)适用《著作法实施条例》第9条;(2)在全体共有人客观上难以协商的情形,部分共有人可以不经与其他共有人的协商独自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共有作品。不过,《著作法实施条例》第9条不能成为共有人权利救济的实定法依据。

  • 标签: 著作权共有 权利行使 实定法依据 协商一致
  • 简介:职务作品的著作的原始归属问题,英美法系的"视为作者"原则与大陆法系的"创作人为作者"原则截然不同,且各有特点.我国的虽结合了两大法系的相关规定,但对"单位的优先使用"及尊重创作者的精神利益等方面应予以修改和重视.

  • 标签: 职务作品 著作权归属 优先使用权 精神利益
  • 简介:网页预览是搜索引擎的又一便利性功能,具有多种类型。网页是一种作品,其作者享有网页著作。由于网页作品的易复制性和易传播性,网页著作具有易受侵害性。网页预览技术的运用势必影响到某些类型的网页著作,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下,部分类型的网页预览甚至有侵害网页著作之嫌疑,且责任对抗事由不能成立。鉴于搜索引擎的公益性和网页预览技术本身的提供的便利性以及被预览网页的数量繁多性,在处理网页预览侵权行为时,必须建立网络预览的避风港制度,进而在搜索引擎服务商、网页著作人和公共利益三者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

  • 标签: 搜索引擎 网页预览 网页著作权 责任特殊性
  • 简介:著作集体管理组织的市场支配力因其集中权利来源的功能而形成,且被一直视为自然垄断的结果和反垄断规制的例外。然而,该市场支配力在显著提高著作市场交易效率的同时,也因其带来的社会成本而遭到权利人和使用者的质疑。作为被动立法的产物,我国集体管理组织虽然以行政支配力换取市场支配力的方式得以成功构建交易平台,但也因此导致缺少限制性规定而阻碍版权产业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我国需要首先通过放松规制的方法,允许产业主体自行创设集体管理组织;其次通过强化规制的方法,要求集体管理组织为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的许可类型选择,避免集体管理组织市场支配力的不当利用。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市场支配力 概括许可 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