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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是要确立以庭审为中心。然而我国的案卷移送方式历经二次修改,都未能使法官摆脱卷宗审理的困境。案卷移送制度的设计应当以阻断法官预断、实现司法公正为核心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效率问题。中国的刑事案件案卷移送制度改革,应当以实现"案卷移送主义+预审法官形式审查"为制度设计导向。在当前司法国情下,我们可以保留全部案卷移送方式,由检察机关向法院的立案庭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后,向庭审法官移交言辞证据材料以外的案卷材料。未来待时机成熟,可以设置独立的庭前预审机制。此外,案卷移送方式的改革还应辅之以审判为中心各项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这样,法官才可能逐步摆脱卷宗审理,走向庭审实质审理。

  • 标签: 审判中心 卷宗审理 案卷移送制度 实质审理
  • 简介: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边界是研究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基础,含混不清的公司社会责任边界论将有碍于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基于对公司效率内涵演进的分析,文章指出其边界理应囿于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之内。虽然在这一边界内有着数量众多并且可以准确描述的具体地社会责任需要公司去履行,但不能要求所有的公司都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应针对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并且有操作性的社会责任要求。

  • 标签: 公司社会责任 边界 动态假说
  • 简介:主体问题在法学论域中是亟待深究的理论要点之一。对这一范畴在法律中历史和现实的存在情状,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类型、特征和变迁。法律主体的特征包括人之惟一性、普遍性、时间性、社会性、主体性和法上权义性。在近代以来的法律人像变迁中,主体历经了从个体的经济人向高度协作的社会人的演化。当下的现代性晚期,则见证了动物地位的回归和后现代主体的出场。后现代法律主体的在场,给当代法律思想的历史航行涂抹上了一道崭新的智识亮色,尽管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争论激烈。尤其考虑到后现代思潮的两重性:激进的一面以及潜含的保守,在后者,对不确定性、相对主义的极端强调往往利于现状的维护。

  • 标签: 法律主体 主体问题 法律人像
  • 简介:随着学生对英语学习需求的多样化,在英语课堂上采用适合学生需求的教学方法显得尤为重要。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在课堂上扮演主要角色,教师以辅助角色存在,来提高学生在英语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是英语教学的关键。

  • 标签: 以学生为中心 英语教学 教学方法
  • 简介:随着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近年来受案量快速增长,中心的仲裁员资格制度日益引起当事方的重视。2000年以来,中心处理了几起取消仲裁员资格提议的案件,并修改了仲裁员资格的相关规则。由于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本文仅从《公约》有关仲裁员的任职资格与取消资格的规定出发,结合为数不多的案例,对中心仲裁员的资格制度、实践以及相关改进作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的改进方向。

  • 标签: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仲裁 仲裁员 取消仲裁员资格
  • 简介: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重点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后首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中心。以科研特长为发展特色,主要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与司法鉴定技术相关的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开展鉴定活动和鉴定研究。

  • 标签: 司法鉴定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 “211工程” 司法鉴定技术 教学研究型 重点大学
  • 简介:传统社会纠纷解决一直受到民间习俗和国家制度的影响.民间习俗和国家制度共同建构了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习惯的沿用、皇权的干预、空间的隔离等方式存在纠纷解决机制的维度中,对复仇案件处理与复仇文化的修成有着和合作用.同时传统社会解纷的核心观念是情理法的和谐,具有经权理论的特色,不仅重视国家稳定,同时也会适时调整、灵活变化.所以对复仇案件解决范式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完善当今社会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利于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重要参考.

  • 标签: 传统社会 复仇 纠纷 解决机制
  • 简介:"历史表明,凡是在人类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他们都曾力图防止出现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也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1]

  • 标签: 侦查程序 侦查权中心 我国侦查
  • 简介: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职业技能大赛中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心理问题表现、影响因素、产生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心理问题,在分析大赛特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实际,从认知调节、情感调节、意志品质锻炼等方面提出了调适策略。

  • 标签: 职业技能大赛 心理问题 分析 对策
  • 简介:<正>调解现如今是一个高频词,无论对学界还是实务界而言似乎都是如此。而观其肇因,似乎可以归结为如下两点:其一,这一概念本身的独特"魅力"——对学界而言,它给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前行提供了"新"的理论支点或兴趣点;其二,它契合了某种"功利"目的或价值趣旨。调解如今成为革新司法体制的显

  • 标签: 司法体制 纠纷解决方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 仲裁程序 诉讼程序 调解过程
  • 简介:法国学者认为:'社会对犯罪的反应不是一种本能的、专断的、盲目的反应,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规范的、从本质上来说具有司法裁判特征的反应。因为,在已实行的犯罪与刑罚之间有一场‘诉讼’,即刑事诉讼。'[1]而'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是由控、辩、裁三方构成的三角结构',即'控辩式三角结构'——法官应当中立地裁判,控诉和辩护者都应当有机会让法庭确信其立场。[2]它既适用于审判程序,也适用于审前程序和

  • 标签: 中心视野 化改造 审判中心
  • 简介:<正>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研究便民惠民新举措,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4月专门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整合内部力量,创新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腿;通过内合自身资源、外联多方力量,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

  • 标签: 矛盾化解 服务中心 多元化 司法服务 对接 法院诉讼
  • 简介:2008年12月18日晚,张卫平教授应邀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320教室为法大学子送上了一堂以“法学研究的方法论——以民事诉讼为中心”为题的精彩讲演。本文系在责任编辑占斌所整理之实录文稿的基础上,蒙张教授拨冗订正而成。张教授乐于参与师生学术交流并积极支持学生学术刊物的热忱与认真,令人感佩。《研究生法学》编辑部谨此致以衷心的谢意。

  • 标签: 法学研究 民事诉讼 方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
  • 简介: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审视现行审查起诉工作,存在着不愿意主动排除非法证据,“带病”举证;证据不够充分,勉强起诉;撤诉后以原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甚至变更管辖后重新起诉;不全面移送证据材料,将有利被告人的证据隐匿不迭等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应当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据审判的要求和标准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以审判的思维决定是否起诉;全面收集和移送证据材料;避免就案件事实认定和定性与法院提前沟通;客观公正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审查起诉工作改革,检察机关还必须转变理念,确立当事人角色意识;调整关系,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破除陈规,改革审查起诉工作考评机制。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审查起诉 事实 证据
  • 简介:10月26日上午,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研究中心启动仪式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行。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等领导的见证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共同揭牌。

  • 标签: 自由贸易港 海南省 司法 省人大常委会 法院院长 研究院
  • 简介:登记对抗模式的典型情况是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在这种物权变动中,交付才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登记对物权变动本身没有影响,只是对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另外,从我国物权法现有的一物一权、物权债权区分的原则出发,明确登记对抗和善意取得等制度的界限后,可以发现我国法不承认多个所有权同时存在,而登记对抗模式中的登记也不能产生让后来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效果。这样,实体法上的所有权只能停留在在先权利人处。如此,在解释对抗时,可将对抗理解为是在诉讼层面发挥作用的制度,是一种诉讼中的抗辩权,是第二买受人在面对第一买受人时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的体系下,登记对抗制度的解释很难做到逻辑上的完全周延,相对而言,构建为抗辩权的副作用较小,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解释方法。而且,通过对第三人范围的界定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的配合,登记对抗制度可能产生的问题会被进一步限制。

  • 标签: 特殊动产 登记对抗 多重买卖 善意取得 抗辩权
  • 简介:在过往数十年间,中国律师职业从"失而复得"到"蓬勃发展",其中尤以商务律师的兴起为世人瞩目。然而,既有的中国律师职业研究或限于局部观察,或沦为宏大叙事,均缺乏对此的解释力。立基于对18家律师事务所和5家公司开展的39次深度访谈以及长达数年的参与观察,中国律师职业的发展历程被还原为"律师与客户之间信任关系"的深化过程。而通过"法律职业的社会过程理论"的引入,"国家交换、市场竞争和社会流动"的宏观结构得以与"能力、忠诚、关怀"等"信任"的微观构成因素相连接,从而为中国商务律师以及中国律师职业的兴起做出了理论阐释与经验验证。

  • 标签: 律师职业 商务律师 律师—客户关系 信任
  • 简介:共谋共同正犯在德日刑法理论中经历了变迁,主要学说有“共同意思主体说”、“间接正犯类似说”、“行为支配说”等。要理清共谋共同正犯之法律属性,必须回归到正犯与共犯分界标准上。“犯罪支配理论”在解决共谋共同正犯成立问题上具有穿透力,即以新的“形式客观说”为基点要求只有共谋者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时才可以以正犯论之。

  • 标签: 共同正犯 共谋 间接正犯 犯罪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