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而南岸区院民行检察部门的设立却是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4年后的1992年。民行检察部门自设立至今,相比整个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已进入“而立”之年而言,它还只是刚刚进入“豆蔻”年华。虽然民行检察部门的设立时间不长,但其在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日渐成熟与理性,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评估检察机关和检察权在法治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扮演的角色。民行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窗口,我们通过这个窗口将法的正义与秩序运送给窗外的社会。下面的两个案例只是民行检察部门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过程中成长的足印,可能略显踉跄,却日趋坚勇。
简介:关于继续犯与状态犯存在竞合的解决方案,目前理论上与实务中均存有较大争议,难以达致统一。囿于此现状,立足于不同的情状采用相应之解决方式在本文中得以提倡:在继续犯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行为人又实施另一个行为符合另一个构成要件,如果是出于一个犯罪意思决定,而且实行行为之间存在至少局部的重叠,成立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如果不是出于一个犯罪决意,或者实行行为之间没有同一性,应数罪并罚。如果状态犯是为了维持通过继续犯所制造的违法状态时,状态犯与继续犯之间可以成立想象竞合犯;相反,如果状态犯是为了继续犯的实施创造条件,或者状态犯是在继续犯的持续过程中另行起意实施,则应数罪并罚。如果继续犯是状态犯实行行为的组成部分时,状态犯与继续犯之间可以成立想象竞合犯。如果数个继续犯的实行行为全部或者部分发生重叠或同一,可以成立想象竞合犯。如果刑法规范对于犯罪的认定做出了特别的规定,在合理解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例外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