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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是刑事侦查工作的第一步,它直接影响以后的侦破工作。应当把是否弄清作案过程作为衡量现场勘查质量的一个标准,勘查中必须以作案过程为主线,一切勘查活动均在这个主线指导下进行,一切勘查活动均为完成对这条主线的认识而展开。

  • 标签: 案件现场 作案过程 勘查质量 刑事侦查
  • 简介:劳动合同陷阱案例: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1月16日,劳动者小朱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小朱后辞职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单位则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称小朱从未为其单位提供过劳动。

  • 标签: 劳动合同 仲裁申请 双倍工资 仲裁程序 劳动关系 工资条
  • 简介:先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 标签: 行政过程 先行为 推进力 阻止力
  • 简介:<正>职务犯罪尤其是发生在政府采购、医药医疗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民生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关系,破坏社会稳定,而且会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损害。因此,职务犯罪不仅要严惩,而且要严防。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身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线,对于在政府采购、医药医疗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肯

  • 标签: 犯罪预防工作 建设招投标 检察机关 检察建议 队伍专业化 渎职侵权
  • 简介: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果,现就人民陪审员法作如下重点解读。

  • 标签: 人民陪审员法 司法民主 民主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读 公民
  • 简介:部分过程性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对外公开,部分则应不予公开。具体标准和范围是:过程性信息中的意见信息一般不公开,未成熟的主体行为信息不公开,事实信息应当公开,过程结束后的过程信息应公开。

  • 标签: 过程性 政府信息 公开
  • 简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已经定位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两大块,其中行政执法是其最重要的职能,“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可以说都集中在行政执法这一基本职能上,并通过行政执法来体现。然而,通过对近年来我市工商系统所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评查,结合日常的案审执法检查情况,

  • 标签: 行政执法 案件 经济违法 执法检查 查处 交易行为
  • 简介: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出台措施,耍求检察人员在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过程中,充分运用讯问技巧、合理使用客观证据、适当使用逻辑推理查明案件事宴,确保存令程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下获取的讯问笔录均有充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 标签: 讯问技巧 合法性 职务犯罪案件 文明 检察人员 客观证据
  • 简介:<正>行政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评价各种利益地位、相互关系,并且有效地调整利益冲突,使之朝向各方利益最大化。只有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达到合理妥当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行政过程才能达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标准,才能获得实质的正当性。

  • 标签: 行政过程 利益平衡 行政立法 行政司法 被拆迁人 行政执法
  • 简介:本文以四川某市所属的多个基层法院的陪审情况为调研对象,就人民陪审制的运行实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初步调查,也以这些调查为基础初步分析了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中国陪审制度改革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 改革
  • 简介:通过对2010年至2011年发生在韩国的18起真实案件的影子陪审团评议过程的观察和评议录像的内容分析,研究了陪审团裁决的约束力、陪审员数量、定罪和量刑方面的陪审团评议以及法官对陪审团评议的介入。总体来说,影子陪审团轮流发言积极参与评议程序,并且陪审员在辩论过程中彼此尊重,出现误解法律、混淆定罪和量刑事实的情况比预想的少。陪审团规模与评议质量之间没有决定性的关系。尽管令人鼓舞的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并存,但是韩国陪审团评议的整体质量还是不错的。随着时间流逝,韩国的陪审制度有望逐步发展为一种能够加强普通民众的民主参与并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稳定的制度。

  • 标签: 韩国陪审团审判 影子陪审团 评议 法官 陪审团规模
  • 简介:近日,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亲自担任审判长,成功调解38宗船舶碰撞系列案,并亲自承办其中的8宗案件,有效保护了渔民的合法权益,助力政府推动渔民转产安置工作、省市重点项目的如期推进,取得了保障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法治海南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的良好效果。该系列案的成功调解是海南高院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优质审判资源,院长、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承办案件带来的成效,取得的成果。

  • 标签: 船舶碰撞 重点项目建设 调解 成功 共赢 地方经济发展
  • 简介: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不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决定。从827件代表建议中遴选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农村医疗卫生问题、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城市公交问题、民生工程实施长效机制问题、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 标签: 主任会议 人民满意 人大常委会主任 督办 成员 融资难问题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分为5个部分,包括一般规定、侦查、审查逮捕和审直起诉、辩护和审判。笔者重点就非法证据的范围和审判阶段的排除程序等问题作概要解读。

  • 标签: 非法证据 刑事案件 解读 审判阶段 审查逮捕 侦查
  • 简介:高校是我国人才培养的摇篮,是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场所,高校在培养和造就人才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也是高校大力培养的目标之一。诚然,加强高校大学生以诚信为重点的大学生道德教育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 标签: 高校学生 道德建设 诚信教育
  • 简介:<正>目次一、公平价值内涵的解析二、经济法公平价值是对民法公平价值的发展三、经济法公平价值在具体制度中的实现四、经济法公平价值观中的可持续发展规则五、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何看待社会公平,是有人类以来就在思

  • 标签: 社会整体利益 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社会公平 竞争秩序 个体利益
  • 简介:<正>1.201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3〕25号《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了一大批

  • 标签: 食品安全标准 工作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 违法犯罪 食品安全信息 标签标识
  • 简介:本文分析了中国实施法治的种种努力,并根据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和詹姆士的急进经验主义提出一种建设性的后现代规范法学理论。这种"自然法的过程理论"提出一种新的自然法理论观点,旨在消除法的不确定性引起的所谓法的非法性,弥合法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本体论断裂。过程自然法还旨在通过美的目的来协调东西方诸多文化差异,使东方的秩序美感与西方的理性秩序感的统一达到最大化。为了与这种美的目的相一致,过程自然法还支持文化上敏感的法治概念,推崇怀特海所说的"每一种社会都有其自身的完美类型"的观点。这种法治概念允许民主和形式合法性的解释中以及法律的个人权利实例中所反映的重要文化差异。因此,作者认为,理想的法治在美国和中国可能在表现形式上非常不同,并会在我们不断变化的、多元的和复杂文化的世界上不断进步和发展。虽然法律理论家们对法的不确定性程度观点不一,但他们都一致认可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之所以有不确定性,是因为在一些疑难案件中,相关的制定法、普通法、合同法或宪法规范显然都不能对于有待裁决的问题提出完全一致的解决方案。法的不确定性提出的难题是,由于法官总是难以摆脱个人的政治、道德或宗教信仰,因而疑难案件的司法判决似乎有不合法之嫌。过程自然法学试图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一条新的进路。

  • 标签: 过程法学 法治 法的不确定性 法的本体论断裂
  • 简介: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可辩驳知识结构依赖于可辩驳思维来实现应有的价值。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辩驳思维的价值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上。可辩驳思维的理论价值,微观上有助于法律方法的系统优化,宏观上有助于法治思维的贯通。在审判实践领域,运用可辩驳思维有助于法官充分应对疑难案件,从而作出更加合法的、合理的判决。

  • 标签: 可辩驳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思维 疑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