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案不同判”、“同事不同判”问题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2010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检察机关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一种创新的制度,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为完善检察案例制度建设,本文针对当前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原则、操作程序、适用方法、废止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求更好地发挥案件指导作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
简介:现行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权赋予了司法机关,当事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而无权自行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种鉴定体制有违“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对等原则”、“中立原则”等正当程序原则,未来可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精神病鉴定合理因素,将精神病鉴定权赋予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并规定在当事人自行聘请鉴定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负举证责任。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的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的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的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的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完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思考
正当程序视角下精神病鉴定体制的构建
论抗诉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的职能与完善——基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