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几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因执业所引起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加,而其中绝大多数案件与验资业务有关。笔者认为,原因之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中的标准验资报告格式存在较多缺陷,使得注册会计师提供验资报告后,一遇纠纷就极易处于被告地位,修改现行注册会计师标准验资报告格式势在必行。一、注册会计师标准验资报告格式的规范依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法规。包括由各省、市、自治区人代会和国务院通过的注册会计师管理规定。如深圳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第三,行政规章。如以财政部名义颁布的(中国注册会
简介:根据是否可以被公司管理当局避免,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有了可避与不可避之分。那么影响企业可避而不避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因素是什么?本文以1998—2000年首次被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为研究样本,试图从审计关系主体的三方视角进行系统研究。研究发现:投资者对可避意见不会产生负向反应,部分解释了公司为何可避而不避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为了达到配股的及格线、公司上一年度出现亏损、公司当年有配股预案等情况,均与可避性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出具显著相关。另外,研究未发现事务所的特征与出具可避性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问有显著关系。
简介:XBRL作为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商业报告语言,其目标就是充分传达商业报告本身的最真实的、无二义的、可靠且准确的商业信息。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最为核心的技术就是制定相关的XBRL标准。由于我国特有的制度安排,中国XBRL标准的制定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利益制约,由此形成了在同一个市场内同时存在三大XBRL标准的情况。三大XBRL标准的存在给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XBRL标准的发展和推进,引致了新的交易成本,因此,三大XBRL标准的趋同势在必行。为了有效促进这些标准的趋同与融合,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三大XBRL标准的技术架构差异、标准制定部门风险规避的决策特征,以及XBRL标准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提出了基于风险规避的共同代理模型的解决方案,并根据该模型构建了我国XBRL标准制定的可能的架构方案。
简介:朱基总理关于审计机关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指示已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审计机关遵照总理的指示,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了一些大案要案线索,挖出了一些经济犯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维护了财经法纪,震慑了经济犯罪分子,进一步提高了审计的社会地位。但是,审计机关在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过程中,由于行政级别的差异,认识角度的不同,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标准的认识不够统一,出现了在此地认为是大案要案,到彼处则不认为是的现象。这种状况对于进一步落实好总理的指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在审计系统内部形成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