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以(1994)国税沪进字第26号文下发了《关于出口企业征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将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帐户设置: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帐户下分别设置“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外销货物应交增值税”和“进口料件应交增值税”三个明细帐户,分别反映企业内外销货物及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D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二、会计核算:1.购入货物的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时,应根据购入货物的用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分别记入“应交税金”帐户下的“外销货物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进项
简介:1988年国家税务局明确提出“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经过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实践探索,“依法治税”的思想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其内涵包括:一是税收立法,有健全的税收法律体系,使征税人和纳税人有法可依;二是严格执法,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改造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遵纪守法,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并享有与纳税义务相对称的特定的权力;四是司法保障,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税务案件,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司法制度的独立、公正;五是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监督机制和外部社会监督机制,对各种税收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由于我国税收立
简介:尽管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对职业过程中出现的会计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指正和抵制作出了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现实中并未起到应有的预期效果,甚至有的会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仅不抵制会计违规行为,反而还卷入了默默的集体串通舞弊之中。这说明现实中存在着银多的消极因素,影响、制约和障碍着会计人员抵制会计违规行为的正义感;这也说明不能将会计人员看成是“超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经济人一样,在面对会计违规行为时,必然要考虑自己抵制会计违规行为的效用。如果不顾会计人员的心理特点,必将导致会计人员在面对违规行为时缺乏抑制的动力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