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理查德·C·博克斯在《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通过对20世纪初期由新公共管理理论引发的行政管理职业主义取向下的美国社区治理进行反思,最终认为21世纪应是公民治理的时代,并据此构造出"公民治理"理论模型,即运用三维主体的分析视角与方法,通过透视公民、代议者、行政管理职业者的角色期待,来界定和表达公民在社区自治中能够发挥的作用。从理论出发点观之,博克斯将民主的价值与思想贯穿于整个公民治理模式设计的始末,始于民主理论的价值追求,终于民主实践的操作设计,这无疑给现代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以全新的认知框架。但纵观人类在社会治理中的实质民主的没落,不得不让我们基于民主的本质,对民主实践的现实悖论进行反思。现代社区作为治理的基层视域和具有实质民主生成所需要的广阔行动空间,给我们反思社会治理民主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同时,社区作为社会公共性扩散的承载者,拥有了基于多元化主体生成的合作治理可能。透视社区及其治理的行动场域、行动规则、行动者关系,佐证出基于合作理念和精神的社区治理是对走向社会转型中的民主悖论反思最好的回应。
简介:2003年3月,我被借调到西气东输苏浙沪段做通球清管、试压和干燥作业的现场业主代表,结识了加拿大籍监理克蒂斯·巴克力,感受到了老外的敬业、执着和热情.
简介:《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维斯比海法》原名为《哥得兰海法》,首先成文于1505年,由位于哥本哈根的GodfreyofGemen出版社出版。本译文选自《海事黑皮书》第四卷所收录的TheLawsofWisbuy,《维斯比海法》的英文译本首先收录在1705年的AGeneralTreatiseoftheDominionoftheSeaandthecompleteofSeaLaws(《海权与海法大全通论》)。《哥得兰海法》,原文共66条,译成英文后共70条。据北欧学者研究,《维斯比海法》并不全部源自哥得兰,而是分别源自波罗的海地区(前14条,第7条除外)、佛兰芒或者加斯科涅(第15条至第39条)、荷兰(第40条至第66条)。xxvii-xxviii就内容而言,《维斯比海法》涵盖船长、船员、船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海难救助、船舶租用、船舶抵押、船舶碰撞、共同海损、船舶优先权等。《维斯比海法》继承了《奥列隆海法》的内容,对于调整15世纪北欧的海上贸易起到重要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甚至被美国海事判决所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