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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锦绣安徽,华夏中部,襟江抱淮,承东启西,脉通九州。自古地灵无数,人杰辈出,历史灿烂;今朝腾飞崛起,俊才星驰,前程辉煌。锦绣、风流的皖山徽水,自古法制名扬,一千余年前铁面无私、公正执法的包青天包拯就诞生于斯。至今包公祠里仍寒芒四射、廉泉吐悠。际遇法制兴省,今更政通人和、以法为先。司法领域,群贤毕至,洁风浩荡。他们继祖承遗,用心血绘就名山胜水

  • 标签: 于斯 寒芒 名山胜水 廉泉 徽水 继祖
  • 简介:司法助理刘守志时间:当代。地点:某乡镇。人物:张巧芳——女,40岁,司法助理。大祥——男,45岁,农民。小祥——40岁,农民,大祥同父异母弟弟。〔幕启。舞台上设一桌双椅。〔小祥和大祥各从舞台一侧上。小祥(唱)一只鸡蛋两个黄,大祥(唱)命苦才有两个娘。...

  • 标签: 实事求 司法 娘家人 信封 兄弟 打官司
  • 简介:如何实现现代即工业化社会下弱者在法律上获得平等、公正、正义等价值之新问题,要使现代法律真正实现包括弱者在内的法律主体的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  平等是近现代法律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理念和价值

  • 标签: 司法为民 司法理念 现代司法
  • 简介:干预司法是指司法裁判者之外的力量对司法活动进行过问、影响的行为.干预司法的治理关键在于记录.对显性干预应采用信息隔离和过滤的操作模式,由专门机构鉴别、分类、记录;对隐性干预应当给予法官特殊保护,允许其录音录像、选择多元备案程序甚至越级报告.记录后,应当由司法机关及时、全部、无保留地公开.干预司法的防范,在制度设计层面,要理顺法院与人大、行政机关、执政党等机构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提升法院的独立性;在制度实施层面,要加强职业保障,理顺法官与法院党组、行政领导和监督体制的关系,提升法官的独立性.

  • 标签: 干预司法 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 简介:公正是人们权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公正观不同,公正内容也不一致。司法公正是人们对司法活动公正的一种企望,一种司法价值评价。司法公正应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司法形象公正三个内容。要矫正“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必须特别强调程序公正的历史价值。司法改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经之路。在这场改革中,能否解决好司法独立的问题,尤为重要。

  • 标签: 司法公正 程序公正 司法独立
  • 简介:2013年12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法治中国与司法公开—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暨司法公开研讨会"在北京举行。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对浙江全省103家法院,陆续出具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保障机制5个方面的测评分析报告和阳光司法指数总测评报告,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对外发布。

  • 标签: 司法公开 浙江实践 阳光 中国社会科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 应用法学
  • 简介:现代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也是基于不同的价值观对司法的功能、性质和应然模式的系统思考。“司法为民”的提出不仅仅只是一个口号。而是整个中国司法理念的转变。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文以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为出发点,通过对现代司法理念的解析,结合法的运行理论和司法实践,详细阐述了当代审判人员应当具有怎样的司法理念,对人民法官应当以怎样的方式去诠释“司法为民”以及“司法为民”的底线进行了粗浅的再探讨。

  • 标签: 现代司法理念 法官 司法为民 底线
  • 简介:摘要:公司解散是解决公司问题的一种终局性手段,而司法解散作为一种司法手段,其适用以及价值取向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直到《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出台为其中的部分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分析。本文从司法解散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司法解散的要件以及其中的价值衡量,最后得出结论,最后再为法律完善提供建议。

  • 标签: 司法解散 价值 公司僵局
  • 简介: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矛盾视为司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允许司法者等职权机关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问题上的,在如何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上

  • 标签: 司法改革 司法程序改革 改革司法程序
  • 简介:在美国的政治传统,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及联邦制精神下,联邦司法机构得否逾越其就人民权利内容与实施条件等确认之被动性角色,与司法权是否受有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牵制的职能分责,特别是对立法机构所通过之法律条文是否具备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以及能否以该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就行政机构之措施行为进行干预,成为美国宪政发展与研究美国宪法立宪真意之争论焦点。其中由司法至上或司法优位的支持者所形成“司法能动主义”成为该主张最为著名与有力之论述。然而,未如美国具备此政治传统的我国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是否便于援引司法能动主义作为司法机构积极介入人民权利实现或彰显司法权存在的积极性,除了有必要对司法能动主义一词之源生定义上进行商榷,也需要为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致力司法机构及司法权与涉及人民权利保障之具体化二者之间的主动性及积极性作为觅得更加适宜诠释之词。为此,本文针对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起源与不断转变之定义的内涵,将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卡西案提出检视是否遵循先例的四项原则所标志美国判例法具备的特征,结合归纳自美国司法裁判过程主要考虑的五项要素,就其关系进行相互整合,尝试建立起一简洁而易于明了的分析框架模型,以为展示美国司法实务界与司法能动主义之间的结构关系。

  • 标签: 司法权 司法能动 美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