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离任审计工作中我们遇到一些问题,深感有必要提出与大家商榷。一、关于离任审计交办人的问题根据中央五部委(署)的通知精神,离任审计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这就是说离任审计的交办人可以是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是纪检监察部门。但是,离任审计的中心是审计,从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上,同时也为了使政府能够统一管理、统一掌握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经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统一意见后,由人事部门向审计机关布置任务、下达审计委托书为宜。二、关于审计范围的问题中央五部委(署)的通知中指出:各地可先在国有企业,县(市)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中试行。实践中,对乡(镇
简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地方S委、政府交办,由组织部厂的审计业务,是一项时间紧、责任大、范围广、要求高的审计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既要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又要讲究灵活的工作艺术。下面谈一下我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十几年来的一点管窥之见。一、应把握好审计介入的时间根据辽源市政府文件和审计管辖权限,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市属县(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c由于组织工作的保密性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制度,决定离任审计工作从立项到实施环节的紧迫性、批量性特点比较突出。为了解决好这一矛盾,负责离任审计的部门领导和市局分管局长特别注意与组织部门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