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目前对行政秘密调查缺乏明确法律规制,导致其在执法实践中存在操作无序化、实施常态化等问题。行政秘密调查尽管是一种有效的行政调查手段,但其本质上是对行政相对人私人权益的限缩。为了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最大化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明确行政秘密调查法律地位的基础上,从如下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规制:一是要严格限制行政秘密调查的适用范围,包括案件类型、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措施、实施领域等方面;二是要全面规范行政秘密调查的实施程序,包括申请启动程序、审查批准程序等方面;三是要系统健全行政秘密调查的司法救济和监督机制,包括赋予行政相对人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明确法院的司法审查方式和证据采信规则等方面。
简介:特定问题调查权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刚性职权。依法启动和运用这项权力,是转变人大监督工作弱化局面、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所必要和急需的条件。从现实来看,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行使还跟不上人大监督的实践需求。忽视这项权力的功能,已成为人大监督制度之软肋。如何在现有法律条文的框架内,在监督实践中有效启动、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考验着地方各级人大及工作者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应从纠正对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认识偏差、完善和细化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准确界定特定问题的范围、明确调查权限和时限、增强特定问题调查的公开性和实效性、完善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机制等方面,构建起完善的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简介:北京当选最适合居住城市零点调查公司公布的一项“2002年小城镇居民生活”调查表明,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仍是小城镇居民认为最适合居住的城市,排在全国前两位。与此同时,作为中国四大直辖市的天津提及率竟然不及威海等中等城市,排在第64位。调查显示,认为北京是中国最适合居住城市,近五成的原因是“北京是中国的首都”;选择上海近五成的原因是“经济发达,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实力强”;选择天津近三成的原因是“消费低”;而选择重庆近两成
简介:<正>四、公民参加勘查和搜查案件现场是最重要的证据的来源。通常,最先在现场的都是公民:受害人,目睹人,发现犯罪后果(尸体、撬门、火灾、物质财富丢失、售货员骗人等等)的人。民警人员和侦查员赶到现场,只是在得到实施犯罪行为的消息之后。因此,公民在发现犯罪行为最初时刻的态度如何,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侦查工作的成败,而有些时候甚至关系到对犯罪行为的侦查是否可能。发现犯罪行为的人的首要任务,就是刻不容缓地向民警局报告和帮助受害人,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受害者的最大帮助,如果没有发现尸体僵硬或腐烂等真正死亡的特征,就要找人急救或用任何方法可以弄到的运输工具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或医疗站。为了保护现场,应该在进出口布置岗哨,防止局外人进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