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通过对租赁权、光船租赁权法律性质的解读,指出租赁权是物权的一种,而光船租赁权是民法上的租赁权之一,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权应该同租赁权的物权性保持一致,而且属于用益物权。承认光船租赁权具有物权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船舶用益物权的创设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 标签: 租赁权 光船租赁权 船舶用益物权
  • 简介:<正>一、我国公证机构性质定位之困惑2004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在该《草案》中规定:"公证机构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证机构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设立。"(第5条)同时规定:"公证机构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设立;在不具备条件设立公证机构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在设区的市级地方设立。"(第6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第8条)据此可以看出,《草案》并没有对公证机构的性质做出规定。

  • 标签: 公证机构 性质定位 公证制度 《草案》 司法行政部门 公证行为
  • 简介:我国大陆地区目前的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形成其实与城镇集体所有制的形成是一脉相承的,且表现载体主要为城镇集体企业.现实生活中城镇集体企业中的集体所有权极其复杂,尤其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性质争议较大,虽然中央和部分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将起明定为共有,但实务中的城镇集体所有权行使却与该理念并不相同.此种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复杂性,再加之城镇集体所有权的一系列改制,也就致使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消灭成为必然.

  • 标签: 城镇集体所有权 共有 立法模式
  • 简介:<正>侵占财产行为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对侵占财产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严重侵占财产行为的处理,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的视为侵权行为,主张予以民事制裁。因此,探讨侵占财产行为的性质及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之见。

  • 标签: 侵占罪 财产行为 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数额较大 侵占财产
  • 简介:公民受教育权利反映了法治社会的价值基础与发展趋向,在宪政体制和基本权利体系中表现出独特的价值功能。公民受教育权利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直接关系到个人能否有尊严地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权利,能否实现全面发展,因此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有的权利。在现代社会,受教育权利具有多重性质,既源于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既具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性质,同时也带有深刻的社会烙印,具有客观权利的性质。从自由权和社会权的角度看,公民受教育权利具有复合权利的性质;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看,公民受教育权兼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质。公民受教育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实现方式的多样性,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是实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主要形式。

  • 标签: 公民受教育权利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实现方式
  • 简介:法律关系是强制关系。强制性是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民法有效力待定法律行为,无效力待定法律关系。民法之债是特定人之间的平等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行为后果的移转选择资格。权利之效力即权利之权能。债权效力是受领、请求、代位、撤销、选择等行为资格,不能概括为请求力、执行力、保持力。平等特定人之间,一方可决定另一方是否为特定行为的关系即民法之债,一方可决定是否为另一方请求之特定行为的关系非民法之债,实际上已互为不特定人关系。自然债无强制力,是人情债,非法律债。抗辩权是对抗给付请求权瑕疵的权利,永久性抗辩权概念不能成立。对抗无权请求只须抗辩,无须行使抗辩权。无权请求已明时,被请求人之抗辩只须拒绝给付,无需其他表示。

  • 标签: 自然债 请求权 抗辩权
  • 简介:海运保函是海运实务中常见的单证之一。运用得当,对缓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消除因此产生的困境,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可能扭曲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破坏正常的航运秩序,并留下隐患。对于海运保函,国际航运界、贸易界褒贬不一,各国成文法均未作规定,理论界对其性质和效力存在重大分歧,海事司法界也疑虑重重、讳莫如深。笔者有感于在实务中解决问题的迫切需要,冒昧作粗浅的探讨,以就教于海商法学界的同仁。

  • 标签: 海运保函 托运人 船货 共同侵权 汉堡规则 履行债务
  • 简介:在我国商事(经济贸易)仲裁制度的建立,如果从1954年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算起,迄今已有50年。而我国《仲裁法》1994年的颁布,则奠定了我国仲裁制度的基础,开辟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崭新局面。10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人们对仲裁制度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 标签: 仲裁制度 仲裁事业 中国 《仲裁法》 仲裁委员会 新局面
  • 简介:1998年4月15日,南京液压件厂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1998年7月3日,南京液压件厂清算组和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签订《产权转让协议书》,以636万元价款将南京液压件厂的破产财产转让给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1998年8月10日,法院裁定终结南京液压件厂破产还债程序。1999年12月14日,工商部门正式注销南京液压件厂。

  • 标签: 破产企业 名称专用权 南京液压机械制造厂 产权转让协议 经济法
  • 简介:本文作者在实地调研基础之上,结合具体案情介绍,总结了外国人"搓钱"犯罪的基本特点,对"搓钱"犯罪性质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此类犯罪性质的认定有所帮助.

  • 标签: 犯罪性质 案情介绍 认定 外国人 帮助 基本特点
  • 简介:一、前言钱德勒讲过:'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称之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与近代传统企业相比的根本区别在于由'经理革命'带来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的最高经营权由经理掌握。'经理革命'极大的推动了公司的发展,但又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相背离的'经营者控制(managementcontrol)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走的是一条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渐进道路。在此过程中,经理人员的权力被恶性扩大,'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公司利益时常遭受经理人员的侵害。为此,我国学界也开始重

  • 标签: 公司经理 概念 性质 法律地位 公司法 公司代理人
  • 简介:着眼于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之他物权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权得以建立源自“用益物权一次级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设定的次级用益物权,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其用益物权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为土地承包权.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物权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权这一新型物权.“成员权说”对土地承包权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权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权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 标签: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用益物权
  • 简介:<正>一、争议:纷扰的学术见解与嬗变的立法实践政府采购区别于税收、罚款、征收、征用等其他政府需求获得方式的主要标志之一就在于它是通过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结成合同关系进行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政府采购可以被视为一个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法律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关注也就自然应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展开。而其中关于政府采购合同法律性质的定位,无疑对整个政府采购合同制度的构建和基本法律规则的适用具有决定性的先导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过程中,这一问题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众多纷争(甚至在该法

  • 标签: 政府采购合同 行政给付 行政合同 合同责任 民事合同 立法实践
  • 简介:ICSID法律制度是当今最为重要的外国投资争端国际性解决机制.中国加入《ICSID公约》时根据其第25(4)条向ICSID发送了一份通知,通知的原意是要限制ICSID对涉中国案件的管辖权.通知作出后至今未改变,其性质和效力在学界具有很大争议,需要予以厘清和辨析.该通知性质和效力的明确对中国完善投资条约的涉ICSID管辖权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ICSID公约 通知 ICSID ICSID管辖权
  • 简介:我国教唆犯的性质具有三重性,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可罚程度上的从属性,同时还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其中独立性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教唆犯的立法采取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独立性说。

  • 标签: 教唆犯 性质 从属性 独立性
  • 简介:由现行立法与法律实践分析表明,农地承包经营合同在本质上应属于一种民事合同,且是一种能产生物权关系的债权合同;其特有性质决定了法律调整的特殊性,该认识对完善相关法律规范设计颇具现实意义.

  • 标签: 农地承包经营合同 法律制度 立法 集体经济 中国
  • 简介:<正>一、教育法律的法理性质问题的提出截止到2008年,中国经由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通过的专门教育法律已经达到7部。它们是《学位条例》(1980年)、《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实施、2006年修订)、《教师法》(1993年)、《教育法》(1995年)、《职业教育法》(1996年)、《高等

  • 标签: 教育法律 《职业教育法》 最高立法机关 《教师法》 教育法制 人的发展
  • 简介:提存作为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公证中提存业务的发展也受到很多限制。一、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性质(一)一般概念我国法律对提存的规定比较分散,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广义的提存,是指将金钱、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寄存于作为国家规定的提存部门,再由他人自提存部门领取该财产,进而达到特定目的的制度。

  • 标签: 债务人 标的物 公证处 提存公证 法律性质
  • 简介:我国在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规定存在冲突,由此导致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法权利还是私法权利的争议。确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法权利,并区别私法意义上所有权,有利于在公法思维之下,正视政府在自然资源管理、规制中所出现的问题,有利于确定国家作为管理人对其所有自然资源的定性,有利于将来全民作为实质所有人通过司法途径监督管理人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行径。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