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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以西法东渐为特点的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外国法学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也带来了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法律观,并因此揭示出中国近代法史的世界史意义。先后担任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顾问的法国法学家宝道在华期间曾经针对中国法律和政治写下了一系列意见书和论文。从他留下的作品中,我们可知,这一外国顾问本着职业精神,竭尽所能希望对中国法律现代化作出贡献。但他追求的并不是革命式改天换地的现代化,而是以渐进的方法更加务实地推进先进立法的实施。宝道对中国法的观察立足于其对欧洲法的知识,无论是对中国法律的评价还是改进意见,都是以欧洲法律为标准的。他的观点并未摆脱20世纪初逐渐形成的法学国际共同体的窠臼。具体而言,温和的进步主义和普世主义是所有投身法律现代化潮流的法学家都无法避免的思想底色。

  • 标签: 宝道 法律现代化 进步主义 外国法学家
  • 简介:围绕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第94条第2款以及第108条的适用,国内学者对应如何理解传统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和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的关系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就在我国1999年合同法实施不久,德国立法者以的形式对其实施100多年的旧有债法体系进行了实质性和重大的修改,其中亦包括对不安抗辩权的修改,这为我们理解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提供了一个新的比较法视野.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给付拒绝 预期违约 德国法 中国 民法
  • 简介: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公法任务的新景象中,私人主体虽然从形式上看是私法主体,但是却承担着公法任务的履行责任,这对于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深远的挑战。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问题成为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权衡各种学术与判例的基础上,私人主体活动的“公共任务属性”应作为参与公私协力的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判断基准。与一般私法主体不同,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具有特殊性,需要加以特别关注。

  • 标签: 公私协力 私人主体 公私合作公司 基本权利能力
  • 简介:中国古代在吏治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文化局限性的影响,治理常常并不彻底,并且具有一定的反复性。我们以为,基于传统文化的保守性和延续性,研究中国本土的吏治制度经验及其价值,对当今惩贪治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较为系统总结了中国古代在吏治领域的措施,特别是监察法治,对其效果进行了客观评述,并立足国情,以现代行政监察制度创新为中心,阐述了古代吏治经验的借鉴价值。

  • 标签: 吏治 监察制度 传统法律文化 反腐倡廉
  • 简介:作为明清社会“健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大量词状被递交到当时官府的情形引人注目。撰写词状往往需要颇为专门的知识与技巧,而这些词状的作者又是从何处习得?现藏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的讼师秘本与日用类书等稀见史料表明,以传授词状撰写之道为主要内容的讼学知识在明清民间的流传颇为广泛,当时的普通百姓若想获得诉讼文书范本亦非难事,晚明时期更是如此,尽管其传播途径在清代日趋缩小,但却始终未被彻底堵塞。

  • 标签: 讼学 讼师秘本 日用类书 词状
  • 简介:抗日战争大后方司法改革,是南京国民政府自建立以来推行司法近代化改革进程,在全民族抗战的特定时空下演进的一个重要阶段,反映了战时司法的特色。以战时首都和陪都重庆为样本,梳理和复原抗战时期国家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及其在大后方的实施状况,尤其是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及其实践,探讨和归纳全民族抗战的视阈下,大后方司法制度改革的理性与经验,以及战时司法的社会功能,无疑有助于弥补抗日战争史研究和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研究的薄弱环节。

  • 标签: 抗日战争大后方 司法改革 重庆 司法实践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据此规定,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是“产生、负责和监督”的关系,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与行政机关则为“不受干涉,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上下级监察机关间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运行需以宪法为遵循,同时,对宪法上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定位和性质的考察,也需通过上述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讨论来展开,并需注重机构设置与权力运行的实际轨迹。

  • 标签: 监察机关 国家机构 宪法定位
  • 简介: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政法院校学报联络中心成立大会纪要全国政法院校联络中心委员会在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的领导下,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发起,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政法院校学报联络中心(简称“全国...

  • 标签: 政法院校 学报研究 高校文科 管理干部学院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学报
  • 简介:基金会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可被归纳为行政控本位的他律型模式和法人治理本位的自治型模式两种类型。基金会法律制度作为公法与私法交织的领域,公权力介入的合理性自不待言。但我国严格的行政控型立法已超越合理界限,抑制了基金会的发展。我国应当实现基金会法律制度的法人治理转向,构建完善的基金会治理结构;同时,为基金会打造必要的外部支撑条件,即适度的行政监督、有效的社会监督以及完备的司法救济。

  • 标签: 基金会 行政管控 法人治理
  • 简介: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特区租地”的尝试是“一国两制”的突破性创新,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提供了可行的路径导向。归因于“特区租地”租赁与管辖的双重法律属性,特别行政区对其的治理须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为前提,适用特别行政区法律为原则,并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故而其设立也当经由议案的“提出”、“审查”、“批准”,遵循严格的程序。以澳门政府横琴用地为代表的这一新型区域合作模式有助于推动内陆与港澳地区实现双赢、互惠、多元参与的开发与合作,具有继续推广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标签: 特区租管地 区域合作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
  • 简介:公司高薪酬积弊重重,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薪酬之高,而在于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关联度低下,而且缺乏有效的程序来制约董事会的恣意。另外,过高的薪酬吸引着大量有天赋的人才涌入商学院,未能从事其他社会价值更高的行业,从而减损了社会福利。然而,市场自身力量理论、最优合同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等均无法全面解释高薪酬之高企。事实上,公司的自我拉抬偏差、商业判断原则对高薪酬安排之庇护、法院因无力对高薪酬的妥当性予以事后裁断而不愿介入相关纷争、谋求政治资本最大化的立法者的机会主义心理,以及有关公司法律的“信任型”特征,均使公司高薪酬的制约力量极度弱化。由于诸多因素极不确定,要求以确定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法律在这些方面做出应对,其限度至为明显。

  • 标签: 高管薪酬 董事会恣意 自我拉抬偏差 商业判断原则 政治资本
  • 简介: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观违法要素,对于该要件的性质与认定,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素有争议。2016年4月18日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对以往司法解释既有继承又有超越,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该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对此应当进行刑法教义学的阐释,以便为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提供法理根据。

  • 标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主观违法要素 事后受财
  • 简介:行政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不过《城乡规划法》中较多规定了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形式多样、程序粗简、实效有限、行政规划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狭窄等结论。据此并参酌域外经验,我国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需作相应的发展完善。

  • 标签: 行政规划 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法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美国商事仲裁中,运用揭开公司面纱理论使仲裁协议的约束未签字人的有关法律问题,如管辖权,法律适用,仲裁协议可约束的未签字人和揭开公司面纱的标准等,以及美国的有关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标签: 商事仲裁 仲裁协议 法律效力 未签字人 揭开公司面纱理论 美国
  • 简介:民事恶意诉讼具有诉权行使的表面特征,但却隐含着非正当的目的追求。由于诉权是公民权利救济和启动国家司法权的中介,民事恶意诉讼司法规制的正当性需要从公民诉权保障和限制之间的平衡中加以探寻。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以串通型恶意诉讼规制为中心,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为辅助的规制恶意诉讼的制度体系,但恶意诉讼的界定、类型化以及审查程序等重要问题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针对现有制度之不足,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尚需要从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

  • 标签: 恶意诉讼 民事诉讼 司法规制
  • 简介: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旨在解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应以何时之事实及法律状态针对诉的理由具备性加以判断的问题。作为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最主要的学理分歧,处分时说与判决时说因侧重点不同,并不存在绝对的孰是孰非,也无法简单地以"原则/例外"的模式来应对所有案件。法院对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的确定,应以综合权衡个案中的各项考量因素为基础。在综合权衡的过程中,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遵循"层递式"的确定规则:首先,根据首要考量因素——现行法的规定及其推论来确定;其次,现行法未规定且无法作出合理推论的,斟酌个案中的其余考量因素来确定;最后,依个案中不同考量因素将推出不同裁判基准时的,以修正的判决时说来确定。

  • 标签: 裁判基准时 考量因素 综合权衡 确定规则 修正的判决时说
  • 简介:在人类法律思想的发展史上,萨维尼[1]始终是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人物,他代表了一个时代,代表了一个世纪的伟大转向,与此同时,在他的身上,也汇聚了足以让人窒息的讼争纷扰.因此,在现今重提萨维尼的潮流中,再添些解读乃至误读萨维尼的文字并非全然没有意义.本文因而试图就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方法论作一梳理.

  • 标签: 萨维尼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历史法学 法学研究 法律思想
  • 简介: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教育机构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对于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平衡教育机构与在校学生的民事权益具有指标性意义。过错责任原则是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为例外、公平责任均为相应补充。

  • 标签: 教育机构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 简介: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从游击队转化为正规军。这种刑事和解既具有惩罚与恢复的双重功能,又包含私了和公断的互动程序。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效果都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私了的社会文化、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宽严相济”政策、“先民后刑”的处理机制等都在新法之中有所体现,而既没有具体的和解程序,又没有明确处理后果,更没有监督控制程序的“当事人和解”程序最终可能成为一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酌定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社区矫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自诉案件的和解等程序来填补的“空壳”。

  • 标签: 公诉案件 刑事和解 “宽严相济”
  • 简介:各国反垄断法概括法律关系主体(致害人和受害入)的用语不尽一致,并存在概念外延变动的共性。致害人概念的外延多被扩大,受害人概念的外延多被缩小。正确理解这些概念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反垄断法的实施建立在由“三层防护网”构成的机制基础上。我国反垄断法中受害人被表述为“他人”。“他人”和“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不协调,使防护机制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必要对之进行完善。

  • 标签: 概念外延 变动 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