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引言用移植器官治疗脏器疾病,是人类久远的梦想。在《列子》中就有神医扁鹊为人换心脏以治疗疾病的故事。在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有想象移植肢体的油画,18世纪开始出现器官移植的动物实验。通过一个世纪的奋斗,现在人类终于将器官移植的理想变为现实。自1912年到1996年的84年中就
简介:简介瑞典器官移植法案瑞典第一部器官移植法案是在1975年开始实施,此后该法案曾经历数次修订。现在的器官移植法案是在1996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下面是政府法案的缩略本;瑞典器官移植法案可参见本书的附录1。政府法案概述法案是部分涉及关于活人或死人的器官和其他生物材料用于移植手术和其他医学目的以及缀胎儿组织的使用。根据器官移植法案,如果他们能知道或确定这是死者的意愿,这意愿决定了是否可以对死者进行器官移植或其他医
简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全球范围内因角膜疾病造成的盲目多达一千多万,仅在我国,角膜盲(包括单眼盲在内)就高选300多万。自1906年德国眼科学家Zjrm成功地施行世界上首例同种穿透性角膜移植术以来、随着保存方法和操作技术的改进,角膜移植术的成切率太大提高,无血管化植床的植片透明率几乎达100%。尽管各国科学工作者在异种角膜移植和人工角膜移植的研究方面取得了某些进展,但因其存在着不易克服的合并症而难于在短
简介:人体器官移植,是21世纪以来医学领域中施行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技术。它是人类改变传统的药物等救治方法,使许多本来难以恢复健康的病人得以康复,使许多不治之症患者有了生的希望。它为医学领域救死扶伤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而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为这一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简介:人体器官移植在医学发展史中开创了新的一页,现在已从实验阶段发展成为一种真正应用于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痛苦的实用性专门技术.在某些领域,它正在成为常规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
简介:在器官移植中,与受体相比,被移植器官的提供者(供体)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民事法律上对供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保护,即供体的知情同意权、健康获得保障的权利、对活体器官供体的限制、获得补偿的权利等。
简介:随着器官移植患者需求的不断攀长,而供体器官又极其缺乏,加之我国现行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与相应的管理规范不健全,如何依法、依规地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不被非法分子利用,是医疗机构乃至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器官移植对象审查不谨慎,间接推动人体器官非法交易;二是器官移植手术排序不透明,违反法律法规;三是摘取供体器官制度不健全,容易引发诉讼等。然后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社会认识不足、医疗机构重视不够、器官来源标准和程序不规范是其影响因素。
简介:生命权是一切权利之根本,属于基本人权之范畴。作为挽救病人生命的重要方式,人体器官移植应恪守尊重生命权的原则。因此,对人体器官捐献、摘取和器官捐献者生命状态的判定应遵循严格程序,器官摘取和移植中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明确规定。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要根据上述要求,加以完善。
简介:在从事地方立法的实际工作中,有感于立法技术上的不一致,给法律适用带来许多问题。例如:法律法规对于同一性质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形式的表述方式;在行政执法中,有关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规定从条文上难以区分判断;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大量冲突等。因此,国家应该对立法技术进行必要的统一规范.避免人为因素的法律冲突,节约立法成本.减少法律解释.维护法制的统一。
简介:近些年,随着全民养生保健意识的逐步提高,选择中医治疗的患者越来越多,接踵而来的是因中医医疗技术损害引起纠纷的案件数量的攀升。但目前国内外大多数都是按照西医治疗的标准进行鉴定,一直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统一性的中医医疗纠纷鉴定的标准与原则。本文中,作者旨在结合《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阐述中医辨证论治的特点,审查分析中医医疗技术纠纷鉴定中的相关证据。
简介: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医学会负责,四年来我市医学会开展的鉴定工作,使日益尖锐的医患矛盾得以缓解,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息纷争的作用,得到医患双方的好评,在此笔者浅抒已见,与同道探讨。
简介:
简介:当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存在二元化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模式,这造成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的混乱,因而成了法律界难以解决而又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两种鉴定模式的利弊并不具有互补性,因而不可能将两种鉴定模式做简单融合。对司法鉴定人管理实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构建包含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任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制度模式,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人实行兼职化管理,由医学会对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施直接管理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管理模式,是解决当前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二元化的唯一办法。
简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公正、认同性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当前鉴定体系中存在对证据的采信困难、鉴定机构的行政性色彩过浓和鉴定程序的缺陷等弊端,笔者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
简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可以直接影响处理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已成为处理的必经程序,具有特殊的法律属性。但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鉴定人员资质规定过于笼统、鉴定专业类别设置不完整等缺憾,致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内容不完整,鉴定公信度不高,不能充分履行鉴定职责,笔者从分析《条例》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建立完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制度。
简介:<正>一、基本情况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江苏省卫生防疫站、江苏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江苏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和江苏省卫生宣传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0年lO月12日组建的。是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具体实施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专业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保障和支撑机构,同时承担对市、县、区防病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技术示范职能。现
简介:自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颁布以来,我部先后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个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审评,并对其中lO个省份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整改后的复审.从评审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按照我部颁发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器官移植的法律分析
瑞典器官移植法介绍
对我国角膜移植立法的前瞻
人体器官移植立法探讨
对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思考
器官移植中供体的民事法律保护
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
人体器官移植中生命权法律保护的探讨
关于立法技术需要规范统一的思考
中医医疗技术损害侵权鉴定中的证据审查分析
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心得与思考
营造两个环境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
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主体执业状态选择:职业化抑或兼职化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体现公正性因素的思考
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某些问题及完善措施
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技术水平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病历书写和知情同意书参考样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