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瑞丽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并实施了重视发展珠宝产业、全力打造“东方珠宝城”品牌的战略举措。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营造珠宝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瑞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用三年时间(2005年-2007年)打造珠宝市场监管工作品牌,通过”实施三个工程、建立四项制度、采取十项措施”,建立和完善瑞丽珠宝市场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促进珠宝市场产业化的尽快形成,建立与珠宝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达到“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以实际行动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