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单位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为了给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经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概念与一般犯罪概念是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或者说是种与属的关系。犯罪概念是一般概念,是属概念,单位犯罪是特殊概念.是种概念。可以说,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的行为都是犯罪的一般概念,是以犯罪行为为中心的,不涉及犯罪主体的问题。因此,单位和自然人一样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也于法有据.这一条的规定,应当是单位犯罪概念的基础。
简介:北京利达防火保安设备有限公司是1990年1月18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首家生产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中外合资企业,本企业引进了当代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内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的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利达公司拥有最现代化的生产厂房和最优良的生产工艺,并采取了独特的生产方式,使产品质量达到了先进水平。1994年5月利达公司通过了国际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认证证书及方圆标志的控制系统的使用权。1996年利达公司通过质量体系复查及产品质量抽检,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1998年、1999年再度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1999年利达公司获得《向欧盟推荐产品》
简介:对于机关公文中的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虽然《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中都有明确规定,但在日常行文中仍有许多人模糊不清。本人结合多年的公文核稿经验,现对这一问题做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