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曾是我国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矫治制度之一。劳动教养制度自施行以来,教育挽救了一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未成年人,对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控制青少年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劳动教养制度因缺乏法律依据以及程序设置的缺陷而备受质疑与批评,社会各界要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规定。自此,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原拟替代劳动教养制度的《违法行为矫治法》经过多年讨论,终因分歧太大而遭遇"难产",甚至有学者认为《违法行为矫治法》1不会启动。在此情况下,本文对如何处置原来通过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惩戒和矫治的违法未成年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简介:本研究的目的是在两组中国青少年中检验赫胥(Hirsehi)重构的自我控制理论的效力。该研究还结合了格拉斯米克(Grasmick)等人完善的态度量表,来检验在比较组中两种自我控制量表之间的解释能力是否存在差异(N=2048)。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来研究自我控制构成的基本理论结构以及不同样本间量表的稳健性。我们的研究结果证明了格拉斯米克的态度量表比赫胥修正后的量表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可以预测中国青少年犯罪。与学生样本相比,这两种量表在罪犯样本中具有很好的模型拟舍度。与赫胥的修正量表相比,我们的实证检验为格拉斯米克的态度量表作为一个中国青少年犯罪的预测指标提供了比较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