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作为获取、限制、剥夺利益规范方式,法律对利益关系调整以衡平利益冲突为核心任务。环境利益衡平应遵循一体化、损失最小化、紧缺优位和协商四项基本原则。一体化原则认为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均为正当利益,提倡二者由竞争走向竞合,实现统筹、兼顾和双赢。损失最小化原则包涵最小侵害和最大补偿。前者要求利益侵害必要且不可替代,后者要求利益获得必须支付对价。紧缺优位原则关注时空阶段和位序。前者强调当冲突不可调和时经济利益应让位于环境利益,后者强调生存利益居于永久优先位置。协商原则主张通过有效正当程序建构,维护各方利益主体诉求表达,促成环境法上利益共享普惠。

  • 标签: 环境法 利益衡平 基本原则
  • 简介:环境受损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着紧密联系。本研究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环境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分析对象,概要描述了环境群体性事件概况、主要特征以及未来发展基本趋势,详细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四大关键原因。在此基础上,就未来环境群体性事件预防进行了深度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受损 群体性事件 环境群体性事件
  • 简介:论法律民族与世界周叶中,银新力队纯粹法学角度来研究法律,关注东西要少得多,即可以抛开民族语言、民族心理、风俗、习惯等因素,而单纯着眼于政治和经济现实需要,或者甚至仅仅是立足于阶段立法和司法需要。可以说,纯粹法学研究就是以此为主要目的...

  • 标签: 民族国家 中国法律 民族文化心理 民族性与世界性 生产方式 罗马法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制度建立,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中国特色。但就司法实践而言,其能否真正发挥程序效用,则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科学与否,而且还受外部条件制约。本文从羁押必要审查在刑诉法修改前后比较入手,在对其内在缺失和外在制约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完善建议。

  • 标签: 捕押分离羁押必要性法定职责法律监督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二重及特别授权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目的之公益及社会资源之稀缺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资格 公益组织 法律监督 公共利益
  • 简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有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一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决定了环境管理性质、规模、功能和效率。我国应加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职权,从行政隶属关系上高于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并按流域、区域设置其分支机构,使其真正成为一个综合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机构改革需要。

  • 标签: 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中国 发展阶段 环境保护法
  • 简介:一、环境提出和涵义环境权概念最初是由德国一位医生提出。1960年,这位医生针对有人向北海倾倒废弃物行为而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废物是侵犯人权行为。但由于《欧洲人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环境内容。该医生控告被驳回。尽管该医生控告遭到失败,但它却引发了是否

  • 标签: 环境权 立法 中国 公民权利 公共信托制度
  • 简介:环境法本体论范畴是对环境存在及其本质认识和概括,回答“环境法是什么”问题.反映环境内部构成要素和结构形式。环境法学主要本体论范畴包括:环境法、环境法规范、环境原则、自然资源权、排污权。这些范畴彼此联系形成环境法本体论范畴体系。

  • 标签: 本体论范畴 环境法 自然资源权 排污权
  • 简介:<正>(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八十五号法律)施行: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二日(一九七三年第三十六号政令)修改:一九七三年第七十三号法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法目的是任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基本观念及其他关于保护自然环境基本事项同时,与自然公园法(1957年第161号法律)以及其他以保护自然环境

  • 标签: 自然环境保护 地方公共团体 环境厅 特别保护 管理行为 规定
  • 简介:致害人不明数人环境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环境侵害行为中全部或者部分导致了一个完整不可分损害,但无法查明实际致害人侵权行为形态。就其责任承担和分担而言,司法实践中,若案件中数环境危害行为人间存在意思联络、共同过失或者故意与过失结合情形,则应将之定性为共同侵权行为。反之,则可应用"无过错联系之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划分理论",即可再根据其中"单个行为是否均能够造成环境侵权损害"和"最终所表现同一不可分环境侵权损害是否能够由导致损害某单个行为独自造成"两个因素,将涉案行为分为四类,其中环境聚合危害行为应定性为多数人无过错联系但承担连带责任分别侵权行为;环境加算危害行为和环境叠加危害行为应定性为多数人无过错联系承担按份责任分别侵权行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则应推定为共同危险行为。进而分别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责任条款。

  • 标签: 环境侵权 致害人不明 无过错联系 责任承担 责任分担
  • 简介:单边主义是国际环境保护中重要现象,其危害是容易推行环境霸权、破坏国际合作.单边主义对促进国际环境法权利义务产生和国际环境执行也有积极作用.单边主义实行有其社会根源、法律根据和学理支持.中国应当通过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环境霸权,同时,也要合理行使自救权意义上环境单边主义.

  • 标签: 单边主义 霸权 国际环境法 行使 法权 权利义务
  • 简介:备受关注案例指导制度已经付诸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发布了多批指导案例。但是,这些指导案例却存在着一些技术缺陷,主要包括效力规定不明确、案例类型偏少、法律适用创新不足和论证说理不够充分等等。指导案例要进行改进和提升.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前者包括明确效力定位、提供适用规范流程、增强援引方式和出台奖惩措施,后者主要包括增加论证说理、引入多元法律解释方法、援引多种法律渊源和增加案例类型(尤其是程序法案例)等等。只有针对缺陷进行弥补和改进,指导案例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最优效果。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法律适用 法律解释 法律渊源 程序正义
  • 简介:金融发展需要良好法制环境,在国家法律既定情况下,地方金融活力、发展和创新取决于地方金融法制状况。浙江经济发达,要实现地方金融和民间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则需要大力开展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即加强地方立法,创新开展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制度建设,构建良好金融司法环境,合理安排刑民交叉金融司法制度,科学适用破产重整等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信用、法治文化建设等。

  • 标签: 地方金融 法制环境 现状 问题 对策
  • 简介:环境税不以收入为主导目的,而以环境保护为根本使命,这一税之本性造就了“归责→应益”环境税二元机理,也导致了量能课税原则在环境稅法场域全面失灵。量益课税原则考量、权衡由特定主体就受益承担相当税款运作思路,不仅与环境税立法目的高度契合,而且与环境稅制机理深度互通,既可涵盖环境税归责面向,又可辐射应益层级,还能营造归责和应益两造机理交互机制。得益于量益课税原则,环境税定性规范与定量规范已超越税收要素理论,渐成体系化理论。与此同时,环境稅征管规范使得量益课税原则不断丰实和延展,更具开放、包容和普适。故此,由量益课税原则担当环境税法结构原则,呼应财政税法中量能课税原则,既具有税法理论上必要,又具有税制机理上可行,还具有规则改进与实施上操作。秉持量益课税原则,以客体、税率和特别措施为内核环境税实体规范可期进阶,以环保部门定位与权责配置为中心环境税征管规范有望改进。

  • 标签: 环境税 量能课税 量益课税 归责 应益
  • 简介:环境司法是当前司法改革重点领域之一,如何有效评价司法公正在环境案件中实现情况则是研究难点所在。目前,国内外法治评估实践从整体和宏观维度上对司法公正进行了量化评价,但尚无法在微观维度上实现对特定领域精准分析。根据司法公正一般理论和环境正义特殊要求,运用统计学方法,以全国范围内环境侵权一审判决书作为样本,将污染受害人"诉讼请求支持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分为货币化和非货币化两个方面),将案件中相关因素(包括实体性因素和程序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可以对环境侵权案件中司法公正实现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环境侵权案件裁判结果受到当事人身份、数量、案件发生地、审判期限显著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污染受害人获得法律救济充分与公平;法官司法能力及相关理论学说也亟待改进。针对其他类型大规模侵权案件,本研究在方法上具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推进大数据条件下民事司法"分类诊断"和"精准研究",是对目前法治评估体系有益补充。

  • 标签: 环境侵权 司法公正 法治评估 回归分析 环境司法专门化
  • 简介:我国环境法基本制度总体评价和未来走向●中山大学法律系李挚萍一、我国环境法基本制度产生和发展我国环境保护起步晚,直到70年代末才受到一定重视并逐步展开。面对污染已经相当严重,而刚从文革十年浩劫中走出来中国,国力不强,百废待兴历史背景,我们不可...

  • 标签: 建设项目 环境法 环境影响评价 总量控制 排污许可证制度 集中控制
  • 简介:本文分析了加入WTO给中国环保带来机遇与挑战,总结了WTO有关环境保护法律与实践及相关国际条约,比较评价中国《环境保护法》,最后提出完善该法立法建议。

  • 标签: WTO 《环境保护法》 修改
  • 简介:环境民事公诉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一种司法救济形式。目前我国并无具体环境民事公诉规定,而环境问题紧迫和重要使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开始进行环境民事公诉探索。这些探索获得了一定社会效果,但也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梳理和解决,很可能会使环境民事公诉陷入困境。解决这些问题核心是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民事公诉适格原告和诉权行使条件。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都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诉讼资格,但考虑到我国司法权、行政权配置状况和环境司法要求,两者在诉权行使顺位和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 标签: 环境民事公诉 适格原告 检察机关 环保行政机关
  •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能动,未来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设置环境审判组织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

  • 标签: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司法模式 司法组织
  • 简介:违法概念在整个法领域应当统一理解,还是在不同法领域可以分别加以理解,是一个极有争议理论问题。围绕这一争论,主张违法判断在法秩序整体中应当统一理解违法一元论倾向于违法统一;与此相反,主张刑法中违法是以是否值得处罚为前提,因此,刑法中违法不同于民法、行政法中违法违法多元论则倾向于违法相对。违法在其根本上,在法秩序整体中应当统一理解,但是,其形式可以具有各种各样类别和轻重阶段。一个行为作为犯罪而受到处罚,一定要具备相应"质"和"量",应当具备可罚违法

  • 标签: 违法判断 相对性 可罚的违法性 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