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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官的法律解释活动由一系列琐碎的活动组成,这些活动可以分为发现、阐明、论证和判断。发现是法律解释活动的逻辑起点,阐明是法律解释活动的核心内容,论证是法律解释活动的说理部分,判断是法律解释活动的最终归宿。这些活动之间既有多方面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

  • 标签: 法律解释 发现 阐明 论证 判断
  • 简介:一、导言依照国民政府26年5月18日明令宣布,曾经立法院同年4月30日删定的“五五宪草”第142条,规定“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参看第140条),又第79条,“司法院有统一解释法律命令之权”。时贤对此颇有商讨,因为是项规定影响很大,归纳说来,可分为下列四端:(1)解释宪法之权,深切控制宪法本身的涵义;(2)深切操持宪法的生机;(3)深切监护宪法和一般法律命令之实施,或其相互间的消长成败;(4)深切影响民众本身与民众对政府的权义关系。

  • 标签: 宪法 国民政府 解释法律 立法院 五五宪草 命令
  • 简介: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同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的归属,充分发挥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物权法 名词解释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不动产 担保物权 经济秩序
  • 简介:司法解释发展至今,其"立法化"倾向日益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以抽象解释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解释的不合理性凸显.因而要进行司法解释改革,在制度上确立司法解释权与立法权并立,并同置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的法律地位,废除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确立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制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的制度;区分不同的解释情形,不同的解释内容,实现司法解释的合理定位.

  • 标签: 司法解释 立法化 合理性
  • 简介:解释是指“探求规范的法律意义”;刑法解释当然是指探求刑法规范、规定的法律意义。狭义的刑法解释是指探求作为文本的成文刑法的法律意义;广义的刑法解释则可谓刑法的适用,使规范与事实进入对应关系,解释规范、剪裁事实并且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从而形成结论。体系解释,一般是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 标签: 刑法解释 法律意义 法的适用 刑法条文 刑法规范 正义
  • 简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动、北京联通等已经达成一致,运营商与消费者签订的所有电信服务合同样本,今后将由工商部门提供。而新款电信服务格式合同的最大亮点是,去掉了旧款合同最后一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运营商)所有”。

  • 标签: 《合同法》 格式合同 解释主体 “最终解释权” 法律解释权 《立法法》
  • 简介:解释一致”方法是解决一国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冲突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解释一致”方法是建立在“推定国内法与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不抵触”这一前提下。“解释一致”方法在欧洲、美国、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得到普遍适用。我国“解释一致”方法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法律文件中,其内容规定较少、缺乏应用“解释一致”方法的具体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应用“解释一致”方法的案件,但应用“解释一致”方法情况差强人意。完善“解释一致”方法需要从原则指引、明确应用主体和应用范围,细化应用规则三方面进行。

  • 标签: “解释一致”方法 国际条约 司法实践
  • 简介:<正>当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事司法的主流意识形态时,刑法学界关于刑法解释问题的研究似乎被程式化了。虽然亚图·考夫曼通过为类推的正名对罪刑法定主义进行了尖锐的嘲讽,卜思天·M.儒攀基奇也对立基于罪刑法定主义的刑法理念作了无保

  • 标签: 刑法解释 罪刑法定主义 法律解释 刑法理念 考夫曼 刑法文本
  • 简介:文本是诠释学上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文本本身的要素体系为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提供了一套分析的操作工具和话语体系。文本的法场域适用构成法律文本理论。法律文本理论对法律解释活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文本相对于文本所具有的要素特征和相对于其他类型文本所具有的比较特征上。法律文本理论吸收了符号、语境、读者、作者、意向、意义、语用等可操作的元素,从而使得法律解释学的展开可以借助于符号学、语言学、语用学、诠释学等诸多实践性学科知识和规则,从而为法律解释学方法提供新的认识视角。

  • 标签: 文本 文本理论 法律文本 法律解释 法教义学
  • 简介:2003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该解释称:“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 标签: 明知 行为人 强奸罪 定罪处罚 审判委员会 司法解释
  • 简介:形式解释论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所倡导的形式理性,通过形式要件,将实质上值得科处刑罚但缺乏刑法规定的行为排斥在犯罪范围之外。本文从解释方法论、构成要件论以及刑法观的不同层次,对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争论进行了法理上的考察。本文作者认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是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理论之争,也是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之争。作者在对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关系的理论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形式解释论的理据作了宣示,对实质解释论的观点进行了批判。

  • 标签: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罪刑法定原则 形式侧面 实质侧面
  • 简介: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不能停留在法条的字面含义上,必须以保护法益为指导,使行为的违法性与有责性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做出扩大解释,以实现处罚的妥当性。在解释构成要件时,不能脱离案件事实;在遇到法律疑问时,不能将有利于被告人作为解释原则。实质解释论同时维护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既有利于实现处罚范围的合理性,也有利于实现构成要件的机能。

  • 标签: 实质解释论 形式解释论 罪刑法定 处罚范围 犯罪构成 解释理念
  • 简介:抽象性司法解释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理解这一制度的正当性及其功能是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了司法解释的制度起源与功能,作为革命化和行政化的工具,在立法不规范的前提下,司法解释在明晰法律规范、统一法律体系中发挥重大作用,但同时欠缺制度约束的司法解释也面临功能异化的问题。如何规范司法解释,进而通过规范立法和指导性案例最终替代司法解释,就成为未来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法律体系 法律适用 功能异化
  • 简介:任何事物都是形式与本质的统一体,《刑法》法条也不例外,因此,对《刑法》法条的解释应当兼顾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分别在某些方面的不当入罪倾向成为互相攻击的把柄。应当界定:"对法条的解释应当以形式解释为主,辅以实质解释。"形式解释忠诚于罪状的一般含义,其功能在于划定犯罪圈的最外围,防止刑罚的处罚超出国民的一般预测可能性;实质解释的功能在于出罪,限缩犯罪圈,实质遵守罪刑法定主义精神;而扩大解释运用的任务应当由"有效解释"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来完成。

  • 标签: 刑法解需论 立场 实质解释论 形式解释论
  • 简介:宪法解释对于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宪法解释研究,应从理论体系的研究转向制度层面的实施,在尊重宪法文本权威的前提下,在维护现有宪政体制稳定性的基础上,运用宪法解释的方法来推动中国的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

  • 标签: 宪法解释 宪法法院 宪法解释程序
  • 简介:[裁判要旨]《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规定》(已失效)是专利法的下位法,所作出的规定是对专利法的细化,属于行政解释性文件,其时间效力应当追溯到所解释的专利法生效之日。

  • 标签: 时间效力 解释性 生效 文件 行政 法律
  • 简介:政治与法律的关联点在于政策,政策对于法律解释所产生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适宜成为民法目的解释的考量因素。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中获取的“政策解释”,对于法意解释起着重要的导引作用。法官引民事政策适用民事法解释,能有效规范司法审判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从而弥补社会有机体法律之治的欠缺。

  • 标签: 民事政策 民法适用 解释
  • 简介:<正>在我国刑法学界,张明楷教授最早提出了开展"学派之争"的重要性:"为了促进学术自由和学术繁荣昌盛,我国刑法学界应当开展学派之争,从而克服当前盛行的、没有理论根基、没有基本立场的低水平争论。"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问题,正是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关注的一个重大争议问题。

  • 标签: 刑法解释 解释论 张明楷教授 社会危害性 法益 罪刑法定原则
  • 简介:司法解释论析──关于传统司法解释理论的三点思考尹伊君,陈金钊完善法律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法律的立、改、废形式。法制的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法律的运动也是一个宏观与微观的辩证运动过程。立法只是法律运动的宏观形式,这种形式是在已有法典不能与广泛的社会经济关系相...

  • 标签: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权 基层组织
  • 简介:我国当前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凸显的问题是: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主体泛滥,导致法律解释混乱;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实用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内容上逐级延续;法律解释权行使的非规范性,导致法律解释在形式上凌乱不堪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与行使制度存在不足,主要是:法律解释权附属于其他权力,由国家机关任意行使;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法律解释权,使法律解释的混乱日益凸显;法律解释权多以隐含方式行使,法律解释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混为一体。改进我国法律解释权行使的基本思路在于:制定《法律解释法》明确法律解释权的地位,厘清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创制权的界限;限制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数量,规范法律解释权的行使方式;协调不同主体的法律解释权,构建完整统一的法律解释体制。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权 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