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资本运营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主要形式。因此,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大企业集团,要以"资本"为纽带,而不是以"资产"为纽带;要通过"市场"的机制,而不是通过"行政"的手段来实现资本运营。资本要市场化,而不是资产重组,更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凭长官意志搞"拉郎配",任意把一些企业捏合在一起,成立所谓的企业集团。资本运营就是把企业所拥有的一切有形无形的存量资产,变为可以增殖的活化资本。通过兼并、收购、裂变、破产、组合、股份制与上市资本操作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本的有效运营。因为资本运营交易的是资本,是股权和债权;而不是资产、厂房和设备。资产要资本化,才能进行交易。
简介:企业公司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企业制度与国际企业制度接轨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公司在我国出现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事情,我国第一部公司法是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公司制度建立和公司出现之前,当然不存在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的犯罪,因此,79年刑法没有也不可能规定虚报注册公司资本的犯罪。随着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的出现也日益增多,虚报公司注册资本,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也随之产生。为了维护公司制度,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该决定第1条将虚报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