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列控中心(TCC)是CTCS-2级列控系统地面设备的核心部分,采用二乘二取二安全计算机平台。LKD2-T2型列控中心(TCC)通过安全数据网与相邻列控中心、联锁、TSRS进行接口,实现TCC之间、与车站计算机联锁之间安全信息传输。TCC通过CAN总线控制ZPW-2000轨道电路,采集信号机、轨道电路方向继电器、轨道继电器、灾害防护继电器等条件,根据轨道区段占用信息、联锁进路信息、线路限速信息等产生列车行车许可命令。用RS422串行总线通信与CTC站机设备连接,用RS422串行总线与LEU通信,实现列控中心应答器报文的实时编码和LEU数据通信的功能,并通过轨道电路和有源应答器将连续的速度信息及点式信息传输给车载设备,保证其管辖内的所有列车的运行安全。
简介:不同法系、不同国家对行政契约的概念及定性,认识不一,其分类及形式就有差异,即便在同一国家,由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其结论也会有所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行政契约的分类与行政契约的形式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分类属学术范畴,形式属实践范畴。前者是学界根据一定标准对各种行政契约的归类,后者是行政契约在实践中的存在方式或行政契约的名称。我国大陆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契约的分类,一直存在重形式、轻实质或者重外表、轻内容的缺陷,即便是以契约内容为标准所作的分类,也因其内容的复杂性而难以系统化、规范化,含混之处甚多,有必要制定《行政契约法》予以解决。本文另对BOT特许权协议、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特许及承包、租赁、出让契约、政府采购合同等行政契约形式进行了探讨。
简介:政府职责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涉及到依法行政的判断标准。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以及相关的宪法学理论,并没有对政府职责进行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政府职责的概念也不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它与政府职能、政府职权以及政府责任在很多场合被混用在一起,由此导致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下降。政府职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独立性、双重性、明确性和排他性等法律特征;分为抽象职责与具体职责,法定与非法定职责,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职责,作为与不作为职责,承担与不承担具体法律责任的职责,独立承担与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职责,可豁免与不可豁免法律责任的职责,平时与紧急状态时期的职责,公法与私法意义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