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是按照被害者的损伤参与度,即衡量损伤程度与存在后果之间的因果比例的测量工具,来依法判定损伤应该担当的责任大小,界定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数值。虽然在现实情况中,量化受害者的损伤参与度的工作是极难展开的,应用范围也并不宽泛,而这又是法医学鉴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但是,用定量比例去鉴定受害者的损伤程度与存在后果之间的因果比例,科学化地去确定受害者的刑事责任,一直是我国法医学鉴定事业领域的发展方向.
简介:一、案例简要案情:死者肖某某,男,52岁,在工作中左前臂不慎触及电线,目击者称有电火花产生,死者随即从3米高处坠落,致全身多处损伤,昏迷不醒,急诊入院查颅脑CT提示:左额顶部硬膜下出血、右额叶脑挫裂伤,脑肿胀,轻度脑疝,经行左额颞顶部开颅血肿清除术后一直昏迷,于伤后第五日死亡。尸体检验:广泛帽状腱膜下血肿,左侧颅盖骨16.
简介:在交通事故中,颌面部极易受到损伤,其是人体突出部位,且当受到损伤后,会严重的影响到患者的心理,以及面部外形和功能。且对于国内颌面部损伤的研究,很少会见到从法医学角度的报道,较多集中于临床治疗。另外,交通安全对事故发生带来严重危害,且涉及多个科学领域,加强交通安全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事故处理,可降低事故损伤概率及临床病死率。
简介:晚明时期是古代中国与西方科学技术交流发展最快的时期,欧洲望远镜在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亦是这一交流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也是明代科学技术传播史上的大事。从利玛窦开始,一批又一批的欧洲传教士将望远镜带进中国,与此同时也将望远镜的制造技术传入中国,在明代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全面收集中文文献,同时涵盖同时代的葡文文献,发现了一大批有关望远镜传播的新资料,并通过这些资料对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考证,厘清了很多以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清晰地展现出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传播的全貌。
试析损伤参与度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
电击伤后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1例
道路交通事故颌面部损伤的法医鉴定分析
欧洲望远镜在明代中国社会的早期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