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方法的适用是法律方法的核心内容。与其他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方法的适用不同,以辩护人为适用主体的刑事辩护中,法律方法适用具有"反向"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分别以无罪或罪轻的"既定"结论和"无罪推定"原则为法律方法适用的起点与依据;以确定辩护的目标、反驳控方小前提、倒推出利己大前提并影响法官定罪量刑为适用的路径与方式;以监督与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及"控辩相长"作为效果与目标;并且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并不会对刑事辩护中法律方法的适用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辩护律师角度了解不同法律职业者在案件处理中的思维方式与法律运用特点,有助于促进法律职业者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简介:反向社会化概念自20世纪中叶提出以来,对家庭社会化、代际关系的变化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外关于家庭反向社会化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反向社会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婴儿以及童年早期对父母行为层面影响的探讨。20世纪70年代,反向社会化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研究方法从单纯的理论和现象的探讨转向实证研究;研究领域和内容从宽泛的行为和观念聚焦到家庭消费的反向代际影响;研究对象由婴幼儿群体向青少年群体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反向社会化研究的重点转向为信息网络使用领域,研究内容深入到孩子对父母价值观的影响。尽管如此,研究仍然存在许多局限:资料收集困难;实证研究缺乏;孩子影响父母的诸多变量缺乏进一步检验等等。借鉴国外的研究,可为国内反向社会化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