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盗窃罪的保护客体,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是指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对于窃取赃物、违禁物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绝大多数教科书认为,这些财物要么属于他人所有,要么应当依法没收:属于国家,这与直接从财物所有人手中窃取这些财物没有本质不同,因此,这类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归根结底也是合法的财产所有权。。这种观点可称之为“所有权说。。长期以来,学界对此很少有人提出疑议户但是,我们认真分析作为盗窃罪行为客体的物所涉及到的各种利益关系来看,这种观点不无商榷的余地。如对于一物之上他物权人合法的财产利益,“所有权说”显得保护不力;对于非所有人利用他人财产的独立的利用收益,“所有权说”亦有厚此薄彼之嫌;特别是对于窃取
简介:<正>《沙州伊州地志》编号斯0367号,是敦煌卷子中一个重要的地理残卷,共存八十五行,首部残缺,一至二十七行记沙州寿昌县地域,二十八至八十三行记伊州地域,八十四至八十五行为写著题记。沙州部分残缺,伊州部分完整。卷子反映了沙州、伊州的地域、沿革、城镇、交通、烽燧及河流、湖泊、物产等自然环境和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不见记载的重要问题,补充了《唐书·地理志》及《元和郡县图志》的不足。它不仅是研究沙州,伊州历史、地理的巫要资料,而且为中西交通、民族迁徒提供了新的线索。本文准备就播仙镇、石城镇的,设置及沿革、鄯善人的迁徙、与萨毗城有关的中西交通以及《沙州伊州地志》的著录依据等问题作一点探讨并联缀成篇,赘述如下。
简介:关于汉代适用刑罚的情况,史籍仅有零星的记裁,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奏谳书》所见则较系统地反映了汉初适用刑罚的若干原则:以罪刑相应、维护特权为基础,实行故意从重、过失从轻、严惩团伙、重判再犯、从严治吏、宽宥老幼、自出减刑、立功赎罪、诬告反坐、故纵同罪、重科不孝等原则。罪刑相应、维护特权的原则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与可衡量性,其中既包含罪刑法定的因素,依法律条款定罪,注重犯罪动机、犯罪形态及危害结果,严格区分已遂与未遂;又存在收孥连坐、维护特权的规定,表明其罪刑相应只是相对、不彻底的。维护特权主要表现在贵族、官员、有爵者可在一定条件下减、免刑罚。
简介:<正>抽象概括总是以具体的事物现象为基础。汉民族固有的经济生活丰富多彩,生动具体,它为汉民族抽象思维的发展提供了用之不竭的素材。汉民族很早就进入了农业社会,农业始终在汉民族的经济生活中占有显赫的地位,它绵延了几千年,使得汉民族成为典型的农耕型民族,造成了汉文化别具一格的特点——具有鲜明的农业文化色彩。正因为如此,汉语中不少表示抽象概念的意义是在农业经济生活的基础上,从直接标志农业的词汇中派生引申而来的。如“丰收”,原指农业的丰产,现在把思想上有了很大的收获也叫“丰收”,如“劳动、思想双丰收”。“成熟”一词最初指植物的果实或种子长成。如“麦子成熟了”。后来在此基础上滋生出了表示事物发展到完善程度的意义,如“条件成熟、意见尚不成熟”。“稠”,本义指禾苗多,后引申为一切稠密之称,如“地窄人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