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建设工程监理人作为法律上专家的典型代表之一,在监理执业过程中对业主应承担专家责任中所应承担的善良管理人义务、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质量是提高土木工程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当中,工程监理起步是非常的,当前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纵然使得我国建设单位以往的自行管理模式产生了明显地变化,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并未形成社会化的工程监理模式,很多法律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一直处于空缺的状态、监理能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本文围绕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应对策略,望能够对同行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