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旨在通过交往合理性来解决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他坚信人因为可以具备交往理性而彼此在必要问题上通过商谈而达成基本的普遍性共识。这一思想适用于我国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两者有机融合。前者体现为教师对课堂的组织和协调,对学生的启发和诱导;后者体现为所有学生有权对所涉价值观进行独立思考、平等交流和自主选择。
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