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欲实现依法治国,须先行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以行政审批权的取消、保留和下放为主要措施的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而其效果究竟如何,以何种程序、由谁来评价其效果是改革的重点,也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现行检验机制,指出长期以来政府内部"自我检验"的无效是造成行政审批权配置改革难以深化的主要原因,须建立起以《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为基础,以市场评价为中心,以负面清单为模式,重在司法程序保护的行政审批权配置效果的法律检验机制。如此,方能摆脱"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两难困局,实现大政府向大市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