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常,WTO的法律构架和争端解决程序并不被认为来源于某一特定的法律传统。然而在实践中,大量的普通法原则可以被认为在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制度安排和司法程序中获得了运用。这些原则中最关键的是普通法上的遵循先例原则(staredecisis)理论。为了探究遵循先例原则及其他的普通法原则是否在WTO法律制度中被作为依据,考查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判决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按照普通法的核心价值和程序来考查关于"日本一酒精饮料税案"(WT/DS8.10,11)和"美国一某些虾及虾类制品的进口禁令案"(WT/DS58)。这些价值和程序包括个人自由,法律的连贯性和确定性,以及在法院等级体制内关于具有纵向和横向约束力的判例的诸规则。通过将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制度构架和审判方法与普通法传统下的各种制度相比较,关于争端解决机构(DSB)的组织构造和判决程序在多大程度上结合了这些价值的问题将趋于明朗。
简介:日本教育法学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它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教育改革与教育法制建设成果为出发点,开始于学界对国家教育政策的反思和检讨,最终依靠法学界与教育学界的共同努力成了一门脱离于教育行政法的独立学科。日本教育法学会和《季刊教育法》等是其主要的研究载体,具有一定权威性。日本教育法学的关注焦点经历了只关注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到关注国民内部关系两个阶段。如今的日本教育法学承担着维护教育自由,批判教育保守主义的新任务。总的来说,它是一门基于受教育权的权利法学。日本教育法学的发展历史呈现出鲜明的独立性、广泛的学科交叉性和丰富的实践性三大特点,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