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实现重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类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乃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推进、人才保障、社会协同、民众参与;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观念引领和实践驱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基本法治实践活动,乃是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发展的动力和基础;需要多元主体的通力协同、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必要的实践载体和有效的实施方式;需要认真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获得丰厚的发展资源、才能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简介:古老的“法”字蕴含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秘密,体现了一种司法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由于司法与法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古代司法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也正是中国法内含的实践智慧。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包含了道德维度,道德作为实践智慧的内在元素,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引导性价值;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还包含了经验的维度,经验作为实践智慧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古代司法活动娴熟技艺的基础;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具有辩证法属性,无论是在普遍与具体之间,还是法律与道德及情理之间,古代法官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属性。从司法观照法本身,作为实践智慧的法反对法条主义,倡导情境主义,肯定人治主义的合理性,表达了鲜明的价值论立场,同时主张行动的自主性。
简介: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应有之义。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监督形式上力求“活”。在人大监督方式中,“看、听、问、议”是最基本的形式。用“活”这四种监督形式,一定程度上就能提高监督实效。“看”。常委会把“看”作为各项活动的必备形式,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在选择查看地点时,常委会确定能全面反映工作的视察点,做到好差都有。同时,尝试无陪同视察,留足充裕的时间,让人大代表细查慢看,从而对查看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
简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今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召开专门会议就死刑案件第二审工作进行了部署,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了“检察机关办理死刑二审案件相关问题研讨会”,会议由于天敏副检察长主持,最高人民检寮院公诉厅聂建华副厅长,公诉四处王月光处长,市高级人民法院李元鹤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官小汀庭长、卢君庭长,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陈一川庭长、王立新副庭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吴晓琴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孙长永教授、梅传强教授,朱建华教授及硕士生导师高一飞教授.重庆工商大学黄文教授,西南大学汪力教授等应邀参加了会议。市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四个分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上.法律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法官.律师就检察机关办理死刑二审案件的职责、如何正确把握死刑的标准等问题从理论、司漕实践、国外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