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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一年多来的工作回顾中国法学会成立到现在,已经一年又四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中国法学会的中心工作是: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学习、宣传、研究新宪法,积极组织和推动理论联系实际的法学研究工作,为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开创法学研究的新局面而努力。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协助下、在法学界全体同志和地方法学会的积极

  • 标签: 中国法学 法学会 法学界 工作报告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修改意见
  • 简介:<正>中国法学会召开理事会议,要我讲话。讲什么好呢?首先向会议祝贺。中央很重视中国法学会的成立。一年多来,你们组织和推动法学研究,为四化建设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做了不少工作,取得好的

  • 标签: 法学研究 新局面 中国法学 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 理事会
  • 简介:随着农业税免征,农村子弟上学免交学杂费等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出台。过去哪些撂荒、抛荒外出打工者纷纷回乡要求承包土地。可当初撂荒的田地在轮承包中已由别人承包经营,并依法获得30年的土地承包权。但一些人认为当初轮承包没有经过2/3村民讨论,村、组当初与承包经营的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如果法院处理不当,确认合同无效,就会直接侵害轮承包中依法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这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

  • 标签: 二轮土地承包 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常州市
  • 简介:对于动机错误有元论与一元论之争。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 标签: 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动机错误 二元论 主观行为基础障碍
  • 简介:<正>1995年11月,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新生婴儿在医生洗澡后错抱的事件。3个月后案发,新生儿的父母亲怒上法院,要求确认血亲关系,找回亲生子。由于该事件产生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大,从案发到诉讼,两审法院,历时两年多。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进行了跟踪采访,并连续播出,社会上反响强烈。错婴事件的最直接受害者之一佟晓红、宋慧英夫妇在两

  • 标签: 血亲关系 徐州市 第三人 精神损害 代理词 当事人
  • 简介:当前我国急需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立法保障。与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相关的现行立法存在体系化不足、相关规范性文件更新不及时、效力较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审稿)有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规范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审稿)中相关规定,形式上设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内容方面重点规定土壤环境信息与数据共享、重点污染单位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与参与、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机制;并从提高立法效力层级、加强立法体系的内部协调以及增强内容可操作性等方面完善现行相关立法。

  • 标签: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法 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法律保障
  • 简介:各位理事。同志们:新年伊始,中国法学会召开五届次理事会议,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动员法学界、法律界把思想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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