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经济、全球首位型城市经济,是"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上海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抉择和必由之路,贯穿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海外华侨华人推动下,尤其是海外华侨华人新一代、由海外留学人员和投资移民等构成的新华侨华人推动下,海外华侨华人经济已经转型投资高新产业、扩展跨国经营和依靠人才创新,并正在加速转型。海外华侨华人将是推动上海改革开放30年后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先锋队和重要力量。创新引导、鼓励和支持海外华侨华人参与、促进上海向创新型、全球型城市经济转型,是上海"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一个重大战略任务、力量和途径。
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