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国际法学的双维主流化要求中国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两个系统中进入主流视野。这是基于中国国际地位与学术进步的历史进程,基于国际法学当前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而确立的新时代发展目标。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际法研究领域有很大扩展,研究成果数量显著增加,研究课题不断迈向前沿,研究水准逐渐提升,在很多领域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法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值得认真审视和反思,特别需要从理论争点和实践困境入手,得出真正具有洞见价值的解释和具有指引意义的建议和方案。国际法学双维主流化的提升路径应当提纲挈领、突破要点。其中,人的因素核心在于倡导敬业精神;研讨论题的关键在于坚守实事求是,研究方法的要点注重实证分析。同时,也必须强调国际法学与其他学科的理论与观念充分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前沿有效配合、良性互动。由此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书写国际法的中国范式。
简介: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重血缘、分亲疏、序尊卑的伦理社会,同财共居组织大家庭为国家法律及社会主流观念所肯定,家族主义伦理强调家族成员之间的经济互助,尤其是家族中优秀成员对其他成员在经济上的帮助,由此,官员理所当然地负有供养家庭、帮助宗族中贫弱族人的道德义务.来自家族的需索和对家族的回报构成许多出身贫寒的官员沉重的经济负担,致使其俸禄远远不够支出.基于家族的经济负担成为传统社会官员腐败的动因,贪得无厌的贪官以之为肆无忌惮腐败的借口,而那些律己甚严、持身清谨的官员也不得不在体制默许的范围内收取一定灰色收入,以周济亲族和应对人情来往.在传统社会,权力监督机制的失灵为公权力寻租解除了制度上的束缚,家族主义伦理则一定程度上为腐败解除了道德束缚.家族主义伦理仍构成当今中国腐败多发的催化剂,遏制腐败不仅要构建监督、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也须从文化上正视、治理家族主义伦理.
简介:法律行为,特别是司法行为的符号与仪式要素,使得其具有强烈的戏剧化特征,这种戏剧化特征服务于法律需要拥有权威这一本质要求。法律的权威基于人们的服从,除了摄于强制的服从外,人们的自愿服从由何而来呢?这需要人们将法律权威的指令内在化。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这种内在化需要得到法律信仰的支撑,并且,法律戏剧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这种信仰。本文将指出,以唤起法律信仰为目的的戏剧化并不适合以祛魅为特征的现代法制,对信仰的追求应当转向对信任的追求,在中国情境之下,信任对法律权威的建构尤其重要。为此,本文以拟剧论为工具,通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共融,对笔者称之为"神话剧"和"生活剧"的两种不同的戏剧化形式及其代表的司法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后者更有利于建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