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保护湿地,对湿地进行认证,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湿地认证工作中必须适用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为湿地认证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研究表明:湿地认证作为中国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法之一,尚无统一的湿地认证的法律规范标准,在法律理论研究及湿地保护实践中都是空白。湿地认证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优先体现生态效益原则、弹性认定原则、综合性认定原则、申请与强制认证相结合原则和可持续发展认证原则;在湿地认证工作中要适用公众参与认证制度、湿地认定补偿制度、湿地认证等级制度和认证许可证制度。
简介:通过对国内外湿地定义的分析,结合黑龙江省湿地的特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湿地的法律定义。研究表明:黑龙江省湿地法律定义应当与《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相适应;要包括天然湿地和人工建造的部分湿地;应当将湿地的认证从定义中删除,在《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湿地管理一章中加以规定。《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中湿地的定义可以表述为:“湿地是指本省范围内天然或人工形成的、包括常年或季节性存在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等”。
简介:根据现行征收补偿安置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主要有两种,一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倍数法(简称年产值倍数法);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法律授权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制订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两种征收补偿标准,如何在具体的征收工作实践中去适用,是征收工作必须面对和理解、消化的法律问题。
简介:近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紧密结合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切实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明确了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人,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包片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简介:“以往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大多是靠转发文件、通知提要求,自从有了‘全程记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方向和抓手。”今年以来,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创新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纷纷点赞。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30号)安排,近期将组织对有关重点省份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核实省级政府自查情况,抽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现将《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实地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准备,配合开展抽查工作,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湿地认证法律原则和制度探析
黑龙江省湿地法律定义评析
浅谈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法律适用
大兴安岭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全程记实 责任落地——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实地抽查工作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