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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法律的宗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我国现行公司资本法律制度未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本,反而增加了双方的交易成本。因此,有必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反思我国公司的无形资产出资制度,完善我国的无形资产出资立法。

  • 标签: 无形资产出资 立法 中国 公司法 出资程序 法律责任
  • 简介:奥巴马政府以行为科学和行为法经济学的成果为科学基础,从完善监管和监管审查,促进国际监管合作,以及减少监管负担三个主要方面进行了政府监管改革。这是对成本收益分析传统的完善和补充,是一种更加符合行为法经济学实证和规范要求的人性化和合理化政府监管模式。

  • 标签: 政府监管 行为法经济学 行政命令 监管审查 回顾性审查 科学完整性
  • 简介:此文运用经济学成本分析方法,对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进行了探讨。认为:法律制度作为调节社会经济关系、规范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一种正式制度,其供给与需求必然存在一定交易成本及支付行为,而我国现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交易成本是过大且难以支付的,由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制度虚设或制度失灵现象,亦使法自身具有幼稚性。究其因,一是由于制度供给不足及不适应性太强;另一方面是由于制度需求不足或社会支付能力过小。法律制度的充分合理性以及法理想实现的标志,应是其交易成本的最优化,以此做为制度创新和改进的目标非常重要

  • 标签: 法律制度 成本 支付能力
  • 简介:本文从产权理论视角来考察雇员隐私保护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种种困局。笔者的分析表明,一味地"加强立法"来完善国家层面对公民隐私保护的立法路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雇员隐私困局。因为"加强立法"并不能在真实世界中实现清晰界定产权的社会效果,"加强立法"也未能促成以福利最大化为指向的科斯谈判得以顺利展开。在互联网时代,由于较高昂的产权界定成本的存在,隐私产权在真实世界中处于有待"二次分配"的状态。为破解雇员隐私保护困局,国家需要在科学认识互联网时代雇员隐私之特殊品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劳资双方的实践智慧,通过鼓励、识别和确认微观层面的有关雇员产权的"二次分配"的新方式、新方法,来实现对雇员隐私保护的优化。

  • 标签: 互联网时代 雇员隐私 科斯定理 产权界定成本 二次分配
  • 简介:轰动全国的"太湖蓝藻事件"是2008年中国环境污染大事簿中无法令人释怀的一件。文章以该事件作为文章论述的引子,采法律经济学视角解读环境污染根源,着重分析建立在两大环境经济手段理论上的两大经典经济刺激制度的运行机制,即运用科斯定理的明晰产权制度和使用著名的"庇古税"理论的排污费制度。文章的创新在于摆脱了"枯燥"的理论讲解,以"太湖蓝藻事件"贯穿全文作为解读对象,运用理论解读太湖渔塘的产权问题、太湖渔民与化工企业的产权交易问题,以此对中国的环保管理政策与制度加以评述,并指出目前作为中国经济刺激制度的排污费制度的实质。

  • 标签: 太湖蓝藻事件 科斯定理 明晰产权 庇古税 排污费制度
  • 简介:转型中国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论建构,具有三大历史规定性条件:转型的'进行时',需为中国追寻'另类现代性'道路保留必要的想象空间,并兼顾理论建构的开放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正义问题的共时性和整体性,需要把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正义问题统合起来;重大'正义事项'的未决性,需仍将视角聚焦于社会基本结构层面。正义是'一致性'与'应得'(dues)的结合,即比较原则与非比较原则的统一。前者界定了正义的形式要素;后者包括法律权利(rights)和道德应得(deserts),界定了正义的实质要素。所谓'反正义的公平',是指符合一致性要求、但不符合'应得'要求的一种正义观念。它包括两种形态:'法律外的反正义的公平'和'法律内的反正义的公平'。这种正义观念的'话语'特质和机会主义特性,既使转型中国的各种社会抗争行动具有了泛道德的证成依据,亦加剧了'反正义局面易循环'的乱象。中国文化中的机会公平传统、20世纪人民共和革命所形成的'后习俗的'道德意识结构、当代中国实践哲学中的'权利话语'及当下中国缺失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分别为'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渊源、意识结构、话语基础和'背景制度'。保障经济正义/分配正义(落实'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和'差别原则')、建构公共商谈(公共自主)的政治机制、厉行法治,是超克'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三个方向。从罗尔斯自尊的社会基础及自由优先性适用的特定文明条件出发,转型中国作为'非丰裕社会',应当坚持经济正义(分配正义)的优先性。基于对自尊的社会基础、罗尔斯分配正义原则适用的制度前提、转型中国经济正义问题特殊性等的分析,转型中国的经济正义应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配给正义'。转型中国的'底线正义'诸原则,应包括如下'词典式'序列:经济正义原则(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原则、差别

  • 标签: 正义 公平 应得 话语 分配正义 公共商谈
  • 简介: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而校企合作被证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的质量离不开高水平的"双师"教师,他们起到了良好的衔接和转化作用。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实践与现状问题,提出一种以校企协同创新为中心、通过企业真实项目促进课程体系改革、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最终实现"双师"教师的职业发展路径。

  • 标签: 校企协同创新 “双师型”教师 校企合作
  • 简介:近年来,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流行这样一种担保方式: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或其关系人在借贷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口头约定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执行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让给出借方,以房屋抵债。对这种担保方式,有学者称之为“后让与担保”。④因实践中此类案件均是以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案由立案,故本文将这种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签订的买卖合同称作担保买卖合同,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 裁判 法理 借贷活动
  • 简介: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认定并不是单一的。如果"办卡人"自己办卡恶意透支,则"办卡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与使用人为本罪的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合谋的目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承担民事责任,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主体
  • 简介:信用卡诈骗罪逐渐成为高发的金融犯罪。建议根据登记持卡人和实际持卡人不一致的具体情况,确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谨慎推定持卡的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统一对催收要件行为认定和时间计算的认识,完善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规制。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主体认定 催收要件
  • 简介:在“服务政府”理念指导下,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诸多行政行为,与传统的高权性行政行为存在巨大差异。这些新型行政行为冲击了传统行政法理论,也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从高屋建瓴的角度分析既有新型行政行为,可将其分为行政给付类、公私合作类、行政服务类和行政指导类四类行为。这四种行为的划分是对当下实践中行政主体纷繁复杂的多种行为的总结,也为服务政府理念下新型行政行为的进一步类型化研究提供了基本框架。

  • 标签: 服务型政府 新型行政行为 类型化
  • 简介:服务政府自2004年首次提出以来.已在执政党和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中受到高度强调。十七大报告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分陈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提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 标签: 服务型政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纲领性文件 党和政府
  • 简介:本文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规律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特点入手,以北京部分高职院校的调查数据为基础,探索高职教师激励机制建设的基本对策.通过对北京部分高职院校教师成长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借鉴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提出关于“双师”教师的激励措施建议,试图促进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和实践.

  • 标签: 高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 激励机制
  • 简介:当前警察院校中大部分教师自身发展尚不够全面,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兼顾理论知识和实践实战技能的传授,总是偏颇一方,这既不符合警察院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双轨制"发展模式的需求,也无法达到公安教育培养高级警务人才的最终目的。因而,在警察院校,通过改革对教师的选聘以及将现有教师转化为"双师"教师等途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教师队伍成为了当务之急。

  • 标签: 警察院校 “双师型” 教师队伍
  • 简介:提高“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既符合立法精神,又适应司法实际的需要。“明知”产生的时间点是行为人使用信用卡透支前,“还款能力”的认定是一个客观标准,应适当提高“大量”的数额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均是缺一不可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同时实施“恶意透支”和传统信用卡诈骗行为时,应以一定倍数折算后相加计算并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标准。

  • 标签: 恶意透支 入罪门槛 明知 数额确定
  • 简介: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是高度金融衍生技术的新产物,司法实践中抵押贷款资产症券化纠纷是目前金融审判工作新难问题。在资产证券化纠纷中应如何界定委托人、信托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 标签: 资产证券化 法律关系 信托型 案件 金融衍生 抵押贷款
  • 简介:挪用犯罪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具有相同的行为特征,只是根据犯罪主体的身份、犯罪对象的性质不同区分为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用主体的身份以及款额的性质不再界限分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公司化,这多少将改变既有的资本组成结构,形成了混合股份制的公司形式。

  • 标签: 犯罪主体 客观方面 挪用资金罪 犯罪对象 挪用公款罪 根据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就传统的盗窃犯罪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规定,对扒窃盗窃犯罪进行了有别于以往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扩大了盗窃罪的适用范围。随之而来的是司法机关有关处理扒窃盗窃犯罪的增多,作者结合有关实务经验,认为存在若干值得注意的实务问题,作者分别从公共场所的认定、随身携带财物的认定、扒窃数额及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主从犯的认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既要考虑到人们的通常认识,也要科学适用司法解释以适应司法实践的发展变化,在不超出刑法条文基本含义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司法实务问题。

  • 标签: 盗窃犯罪 司法认定 携带凶器盗窃 实务问题 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
  • 简介:以罗马法中的Ius之含义为争议核心的罗马法中是否存在权利概念的问题,肯定说将Ius理解为"权利",但这一论断无法经受语言学上的反训理论和逻辑学上的类比推理的双重考验。经考证,Ius应为"应得"概念,后世"权利"、"义务"概念均由其下位义发展而来。并且,对原始文献的文本分析和伦理学上的研究亦表明,"应得"概念契合于罗马人的正义理念和务实精神。考虑到我国目前将Ius汉译为"权利"的主流做法有其历史成因,且所谓罗马法中的"权利"之表述已成习惯,就Ius之汉译不妨采取一种介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方案,将其在不同语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含义分别译为"应得"、"权利"和"义务",同时强调对后两种译法在理解上应当保持清醒的历史意识。

  • 标签: 罗马法 权利 应得 Ius
  • 简介:离婚案件几乎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案件,这类案件的裁判也因此具有很大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部分地反映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生态。透过法院的裁判文书,并结合当地的社会情境,我们发现的是一个模糊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群像——冲突的身份,混合的功能。显然基层人民法院能做什么,做不了什么,这都是需要反思的。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现有结构及运行模式都需要进行调整。

  • 标签: 裁判文书 抚养权及抚养费 司法模式 现代性 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