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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修改,引入了数额与情节并重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最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化了这一标准.从规范法学的角度对有关情节的适用加以考查,存在着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以及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等争议问题.对于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应当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将特定“情节”的数额因素比照“数额”标准加以考量.对于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以数额为基准,并辅以“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加以处理.对于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贯彻充分评价与禁止重复评价之原则,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司法解释 定罪量刑标准 情节 适用
  • 简介: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名,把法官的学理解释作为裁判依据,违背了我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个别法院用独立司法权来抵制人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违背宪法精神.司法改革必须有序进行,在理顺审判机制的同时强化对独立审判权的监督,包括对失职法官的过错责任追究.无此便不能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目标的实现.

  • 标签: 学理解释 司法公正 司法体制 审判机制 自由裁量权 司法独立
  • 简介:关于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但纵观法释[2002]17号的相关规定,其立法理由不仅牵强,而且还存在一些违法性的问题并有违国际惯例。因此,该批复依法应予废除,然后以立法方式赋予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司法解释 废除 重新立法
  • 简介:内容的适法性与妥当性均系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2项应当被定位为体现劳动合同特色的妥当性要件,起到规制劳动合同内容的一般条款的作用。该项的规范功能及主要目的在于遏止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滥用其经济优势地位,过分压制弱势劳动者的行为。作为概括性条款,该项规定的适用应着重案例化、类型化的操作方式;在适用顺序方面,原则上应明确妥当性要件补充适用的地位;可借鉴《合同法》第52条第4项的操作模式,即在妥当性要件下引入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低位阶规范(地方法规、部委规章等)中的强制性规定,作为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依据。

  • 标签: 劳动合同 生效要件 内容妥当性 概括条款
  • 简介:刑法对偷税罪成立标准的规定存在着重大的立法漏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直接修改立法的瑕疵,在立法修改前,应对立法漏洞造成的错误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设法弥补,将能纳入目前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偷税行为按照犯罪处理。

  • 标签: 偷税罪 立法漏洞 司法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院虽然在名义上是“最高司法机关”,但并不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通过法令统一解释和判例变更制度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1936年的“五五宪草”一方面效仿美国的司法释宪模式,将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院,另一方面却预留了维持司法院体制的空间,并对宪法解释权的启动做了限制性规定。虽然最高法院和司法院的法令统一解释中有一些援引宪法性文件、认定行政命令违宪无效的宪法解释案例,但其宪法保障功能基本上仍处于休眠状态。

  • 标签: 国民政府 司法院 宪法解释 司法解释
  • 简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一方面肯定均未交付时登记可先于一般债权人取得特殊动产的所有权,一方面又规定交付优先于登记取得物之所有权。交付产生的物权变动公示效力小于登记产生的物权变动公示效力,法律却规定交付的买受人优先于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这显然违背了法理。登记的公示效力具有独立性,在一定条件下仅登记不为交付亦可产生物权变动效力且该变动具有对抗效力;登记对抗的实质是对物权变动相对人未为登记时善意第三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优先取得物权的提醒。间接交付不转移物的实际占有的情形下,物权变动的公示效力大大减损。因而,有必要根据交付的形式区分善意取得的具体构成,以达到均衡当事人之间利益的目的。

  • 标签: 特殊动产 一物多卖 登记对抗 善意取得
  • 简介:上诉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诉讼外和解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该生效条件为混合条件。对和解协议的解除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附随意解除条件";第二种解释是"附解除权";第三种解释是"一方重大违约而另一方解除合同"。和解协议解除之后,可申请执行原判决。

  • 标签: 和解协议 附生效条件 附解除条件 附解除权 重大违约
  • 简介: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行以来,离婚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约定赠与方任意行使撤销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受赠方权利无法实现,背离了当初选择协议离婚的初衷。虽然《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涉及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于该法,且这种认知在我国被普遍接受。但是法律都是相通的,不同的部门法之间有个性也会有共性,既不能抹杀个性,也不能对共性视而不见。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具体实现,文章首先厘清了《合同法》与《婚姻法》的关系,进而论证在离婚协议中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是可行且必要的,从而得出赠与方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之结论。

  • 标签: 离婚协议 违约责任 撤销权
  • 简介: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越来越多地将婚姻中的房屋界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其忽略了对非产权方配偶利益的保护。鉴于婚姻住宅对婚姻当事人的重要意义,从呵护婚姻、稳定家庭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婚姻住宅及其非产权方配偶的利益予以明确的法律保护,即赋予婚姻住宅非产权方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居住权、处分婚姻住宅的同意权。在离婚时,法院应当根据非产权方配偶对婚姻住宅的贡献,确定其对婚姻住宅经济价值的份额,在非产权方配偶无住房且比产权方更需要住房或者需要抚养子女时,将婚姻住宅判决由非产权方配偶使用。

  • 标签: 婚姻住宅 非产权方配偶 居住权 同意权
  • 简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具有解释补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功能。其法理依据是PICC可以作为辅助性法源,帮助进一步阐释CISG的一般法律原则。以有关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例,这一做法符合CISG第7条统一法方法义务,并相较于其他解释补充方法具有保障CISG的国际性和统一性的优势。但前提条件是其并不违反CISG的一般法律原则,且未超出CISG的调整范围。

  • 标签: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解释补充 损害赔偿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新刑法颁行以来修改幅度最大的一次。新法生效、旧法废止给司法实践带来的首要问题是新法的溯及力问题。最高院2011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但区区8条解释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第12条所确立的基本时效原则,辨析修正案(八)每一条文的溯及力,兼评最高院所发布的《解释》。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修正 溯及力
  • 简介:本文通过对普通法院违宪审查提请权宪法规定的分析,论证了普通法院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提请权的法理依据,认为普通法院的提请权不仅对履行捍卫人权的职责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弥补议会审查体制的程序缺陷。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但并没有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程序,立法法第九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权力,但是对提请的程序和情形也没有做出规定,只是一种字面上的审查。本文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合宪性怀疑时,应当中止案件的审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或者解释宪法。

  • 标签: 提请权 违宪审查 宪法解释 字面审查
  • 简介:对会计账簿查阅权问题的讨论与争议由来已久,伴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该问题的讨论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以此为背景,本文选取了2005年至2012年间156件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裁判文书,对会计账簿查阅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考量。会计账簿查阅权扩展至会计凭证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必然结果,但该权利的赋予要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 标签: 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查阅权考量 完善建议
  • 简介: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本文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该规定的理解产生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无效婚姻不能转化为有效婚姻;二是无效婚姻可以有条件地转化为有效婚姻。现以下述案例为例进行探讨。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无效婚姻 转化 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无效 审判实践
  • 简介: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前半段未解除保险合同不得直接拒赔的规定的理解,应体现保险法第十六条蕴含的最大诚信与利益平衡目的。认为解释第八条前半段不解除不得拒赔的规定适用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所有情形,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后半段以及第四、五款保险人拒绝赔偿权的规定成为具文。主张可以选择适用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来解决超过二年不可抗辩的客观期限问题,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限制保险人解除权的规定虚置。因保险受益人故意拖延不报保险事故超过二年解除不可抗辩期间的,保险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附解除条件合同的规定,主张对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合同失效。

  • 标签: 解除权 撤销权 诚实信用原则 不可抗辩期间
  • 简介:房价的日益攀升,把越来越多的人们卷入“房产约定”的纷争中。夫妻之间约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归对方个人所有”的法律性质在学术界争议很大,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将其定性为赠与,这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激起社会各界更大范围的广泛讨论。本文指出,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归对方所有,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的范围,应适用《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撤销。

  • 标签: 婚前财产 协议 赠与
  • 简介:针对《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在适用第3条对受贿罪和渎职罪并罚时,为避免双重评价,受贿行为不应再作为渎职罪中的"徇私"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罚;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情节严重"之认定,也不应再以渎职犯罪行为及其严重后果为依据。渎职罪牵涉到其他犯罪的共犯的,在适用解释第4条对其罪数问题进行分析、认定时,需将渎职罪专章规定的特殊性与共犯理论、想象竞合的法理结合在一起考虑,并在职务行为和非职务的参与行为之数行为的认定中,应用义务犯之法理。

  • 标签: 渎职罪 罪数 受贿罪 渎职共犯
  • 简介:当下我国在反腐败犯罪工作中必须恰当处理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受贿行贿一起抓”策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体系化问题,使得其三者在我国防治腐败犯罪中协调发挥应有作用而不至于出现政策策略上的偏差,从而在整体上为我国防治腐败犯罪具体工作和刑事法治建设大局增添“正能量”.“老虎苍蝇一起打”较为形象地宣示了我国反腐败犯罪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零容忍”,但是并不能解读为反腐败犯罪在刑事政策上放弃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回到了“严打”老路.我国有关机关针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程序性司法解释文本和司法实践做法均存在一定的刑事政策偏差,应当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进行适当的政策性限缩解释,促进我国反腐败犯罪的法治回归.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老虎苍蝇一起打” 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 简介:司法解释的存在应以必要为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者应充分利用主客观条件尽可能使法律完善,不应人为制造司法解释存在的制度空间。立法在修改时,应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有效回应司法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多部法律修改后既有司法解释继续施行、法律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立法前经验制定新司法解释等现象的存在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未能充分而有效地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在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条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应严格限制“法律不宜太细”政策的适用,全面转向以司法为中心,立法在制定和在修改时,应当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更为有效地回应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各种问题。

  • 标签: 司法解释 立法政策 立法修改